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城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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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通〔2008〕75号 | ||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城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 ||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城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08〕45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城市中小学校,认真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
教 育 部 办 公 厅 文 件 教基厅函〔2008〕4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城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并各大中城市教育局: 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08〕15号)的安排, 一、投票时间为 二、各城市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组织中小学生参与评选投票的工作,广泛发动学生利用本周后几天的时间按照上述投票方式(可作为家庭作业),登录相关网站或利用手机短信进行投票,发表感言评论。要利用板报、橱窗、广播站、电视台和校园网等宣传阵地,转发和转播“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事迹。利用召开主题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畅谈学习的收获体会。6月底,组织学生收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特别节目。 三、各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把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投票,作为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有利契机,作为加强学校德育的具体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切实抓好落实。通过组织评选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激励和引导全国广大中小学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意志品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大中城市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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