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和标准化学生食堂达标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
和标准化学生食堂达标评选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08]227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学生公寓、食堂建设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度全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化学生食堂”达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工作的参评对象、条件、程序及奖励等与2003年度评选工作基本一致(湘教通[2003]195号),请登录湖南高校后勤信息网(http://www.hnhq.cn)查阅和下载。
二、标准化学生食堂的就餐人数规定在500人以上。对于价格上涨,质量下降的食堂以及未落实资金补贴的食堂[湘财教11号]不得参评;由于管理不善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学生公寓不得参评。
三、由开发商建设管理的学生公寓、食堂在评选范围之内,有关高校要通知开发商,积极组织申报。原则上每校申报的公寓不得超过2栋、食堂不得超过2个,首次申报的学校为1栋公寓、1个食堂。
四、对2007年以前授牌的“标准化学生公寓”和“标准化学生食堂”,本次考评时将进行复查。
五、本次评选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六、请各高校、开发商对照参评标准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不断提高学生公寓和食堂的管理水平。
联系人:刘梦清0731-4724747,15074907551
刘慧 0731-4714941,15873180258
Email:hnhgb@163.com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