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成人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2008届高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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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08]198号 |
关于做好2008年春季成人教育新生学籍 电子注册和2008届高职毕业生学历 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
为做好2008年春季成人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和2008届高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成人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工作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学〔2007〕3号)和我厅《关于做好全省高职院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225号)精神,请各校使用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的帐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载本校成人高等教育2007年底录取新生名单,与学校新生报到注册名单进行核对确认,将核对通过的数据转入到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系统(hescrzx)中,补全所有信息,生成上报教育厅的新生注册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已通知各校电子注册操作员)到我厅职成处审核备案,打印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然后将审核无误的数据按教育部要求格式上传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补注册。 2、我厅将对招生专业、学制、学习形式等信息进行审核。招生专业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备案专业进行注册,凡未经我厅条件审核同意备案的专业不予注册。学制和学习形式(指脱产、业余、函授)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注册时以录取审批表为依据,各校不得随意变更。 二、关于高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1、此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对象是2008年秋季毕业的普通高职学生。毕业生电子注册仍使用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系统(hesmis),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进一步加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投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校要检查学籍管理系统“[学历证书]毕业生名单处理”中的数据是否正确、身份证号是否准确并与图像文件的文件名是否一一对应。现役军人如无身份证号码,使用“学校代码+学号”代替身份证号,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也以此代替。毕业时间填 3、组织所有毕业生于 4、最后将系统生成的电子注册上报数据和对接好的所有毕业生的图像文件刻录光盘在规定时间(见附件1)上报我厅职成处。各操作员要认真核对数据,并将毕业生数据打印交给学生本人核对签字,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5、关于毕业生电子注册收费问题。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费〔2003〕173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费收费对象的函》(湘价费〔2005〕89号)规定,毕业生电子注册每生收取电子注册费4元,由学校统一支付,不得向学生收取。 三、其他事项 1、注册地点:省教育厅院内小二栋一楼,联系人:肖勇,联系电话:0731-4723764,小灵通:0731-6657017。 2、为了减少大家排队等候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请各校提前将新生注册或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发Email到hnxy@vip.qq.com预审,并根据预审结果准备好相关材料(转学批复、改专业备案报告等),严格按安排时间前来办理电子注册手续。否则不予收理。 3、根椐教育部要求,请各校组织2007级高职新生(五年制高职学生除外)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籍查询系统”核对本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此项工作必须在 4、请各校清查在校学生的学籍,按教育部要求填写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遗留问题情况调查表》(附件2)、《2006-200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反馈表》(附件4),于 附件: 1、2008届高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日程安排表 3、2006-200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统计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