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十四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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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08]189号 | |||||||||||||
关于举办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四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 |||||||||||||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独立学院: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十四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定于2007年10月17—19日在湘南学院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校2006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比赛内容与形式 ㈠ 本科组: 1、命题演讲:选手按照规定的题目进行3分钟(正负15秒)命题演讲。命题演讲题目在报名时公布。 2、回答问题:选手回答两位专家分别就选手命题演讲内容提出的两个问题,答题时限为2分钟。 3、即兴演讲:选手按照比赛当场抽取的题目进行2分钟(正负15秒)即兴演讲。即兴演讲的题目在第一位选手登台比赛前抽取。 ㈡专科组: 1、照稿发言:参赛者抽取一篇应用性文字(150个英语单词左右),准备8分钟后进行复述。要求语音语调正确,表达自然流畅。文字内容包括:欢迎辞、会议主持人讲话、导游辞(日程安排、景点介绍等)、答谢辞、告别讲话、欢送辞等。发言时间为2分钟。 2、现场描述:参赛者抽取一幅表现某一情景的画图、图表、广告等,根据给出的说明(如进出口额、市场变化、人口变动、生产状况、生产指标、景点介绍等)进行口头陈述。陈述时间为3分钟。 3、情景交流:参赛者抽取一个题目,由一位主试人员对参赛者进行一对一的现场交谈,交谈时间为3分钟。交谈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⑴ 一般日常交际:迎送、日程安排、住宿安排、宴请、陪同购物、游览、就诊等; ⑵ 企业介绍:历史、现状等; ⑶ 产品介绍:类型、性能、规格、市场、销售等; ⑷ 涉外业务:合作意向、投资意向、签订合同、人员培训、专家待遇、议价、折扣、订货、交货、投诉等。 我省将从本次获奖人员中选拔本、专科选手分别参加“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和全国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 三、参赛代表队组成 1、各校分层次进行班级、院(系)和校级三级比赛,从校级比赛中选拔参加省级比赛的代表队。 2、省级比赛分本科学校一组(各普通本科院校)、本科学校二组(各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组进行。2007年以后(含2007年)新升格的本科学校参加专科学校组的比赛。 3、每所学校选派一个队参加省级比赛。每个代表队由3名选手(1名英语专业选手、2名非英语专业选手,没有英语专业的学校以非专业选手代替)、1名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和最多3名指导教师组成。 四、比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9月22—23日。请各参赛学校在此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1)和参赛选手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报湘南学院教务处,同时领取命题演讲的题目。联系人:李晓明,联系电话:0735-2653037,13272359616。 2、报到时间: 3、比赛时间:
五、比赛的组织领导 1、比赛领导小组 组长由省教育厅主管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承办单位湘南学院主管院领导担任。 2、比赛办公室成员由省教育厅高教处、湘南学院教务处负责人和省大学英语教学研究会会长等组成。 3、参赛人员资格审查由比赛办公室负责进行审查。 4、比赛评委会由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成。 六、比赛结果与奖励 1、本科两个组和专科组分别设团体奖与个人奖。奖励分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四个等级。奖项的数量根据参赛代表队和参赛选手的数量确定,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20%,、三等奖25%。团体和个人完整地参加了比赛的均可获得优胜奖。团体比赛与个人比赛一并进行,参赛选手的得分既计入团体总分,又作为个人参赛得分。 2、奖励:一、二、三等团体奖分别颁发锦旗、证书和奖金,团体优胜奖只颁发锦旗和证书;一、二、三等个人奖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个人优胜奖只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 1、报名时每队交资料费1000元,每队限5人。 2、参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演讲比赛中,选手不得使用任何有明显标志性的道具。 二ОО八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