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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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 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审计工作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07〕338号)的要求,我处组织八个检查组于 一、工作成绩 1、审计工作得到重视,审计地位不断提升。从这次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被检查的单位审计工作都得到了领导的普遍重视,内审工作由局长或院(校)长直接领导的单位占被检查单位总数的86%。各单位主要领导能经常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各单位普遍都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建设审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审计调查,并探索性地开展了经济效益审计,82%的被检单位审计工作覆盖面有所扩大。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在督促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办学效益、维护财经纪律和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95%的被检单位审计工作在领导和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得到巩固或有提升。 2、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绝大多数单位都配备有与单位工作大体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90%的被检单位设置了独立的内审机构。大多数县(市)以下的教育机构成立了内审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审计员,形成了区域性的专职审计和兼职审计相结合的教育审计网络,实行县审乡、乡审村校的分级审计模式,将教育系统的所有经济活动都纳入了教育审计的监管范围,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全面实施。 大多数单位均能按照审计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审计工作流程图,确保审计工作有章可循,循序开展。 3、审计程序进一步规范,项目质量不断提高。从这次检查和考核审计项目的档案看,大部分送检项目审计项目程序规范、查证深入、资料详实、归档有序,解决问题针对性强、整改措施有力、审计效果比较明显,审计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得分在36分以上(满分40分)的单位达到被检单位总数的85%,其中,衡阳市教育局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获得满分,岳阳市、岳阳楼区、汨罗市、桃江县、湘潭市、衡阳县、耒阳市、永州市、新田县、零陵区、娄底市教育局,湖南农业大学、湖南财经高专、湖南理工学院、南华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文理学院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获得接近满分(39分以上)的好评。 4、审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检查年度内又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本科生加入到审计队伍,取得高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师等专业职称的人数有较大幅度增加。各单位重视并能通过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的后续教育学习培训和多形式的交流活动,促进了审计人员的敬业精神、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工作开展不平衡。检查结果表明,地区与地区、学校与学校之间仍有一定的差距。虽然有60%左右的单位审计工作质量因领导重视、制度完善、项目质量控制得当、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而得到较好的评价,但仍有30%左右的单位在制度建设、拓展审计覆盖面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等方面需要加大工作力度,有10%左右的单位审计工作仍处于相当薄弱的阶段。特别是少数市州县教育局和高职高专院校还没有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缺乏独立或全面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条件。 2、审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查中发现,有些项目的审前调查、审计底稿、审计日记、审计报告等工作程序不到位;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不太明确,计划性不强大都扎推在离任环节,重形式轻结果运用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单位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内容不够完整,比较简单,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项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查证不深入,审计决定定性依据不具体,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部分单位的审计档案未按要求归集、排序,整理不规范。在此次检查中,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和永定区教育局因未能提交当年审计项目档案备检,导致“审计项目质量”、“审计项目内容”和“审计覆盖面”三项指标考核记分为0。 此外,在推进审计理论研讨、更新审计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教育事业单位的指导检查方式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缺陷,需要认真研究并适时加以解决。 三、整改意见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审计意识,摆正审计工作位置。各市州(县)教育局和高校都要认真贯彻教育部17号令的要求,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进一步健全审计制度,不断拓宽审计领域,促进审计工作的发展和创新,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审计手段,进一步提高审计能力,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 2、改进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审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价方式。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审计基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分类指导、分级培训制度,优化审计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改进指导检查方法,将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与三年一度的定期重点检查和审计工作表彰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审计指导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客观性。 3、重视审计工作质量检查结果的运用并以此为契机,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总结推广和交流经验,促进地区和单位之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特别要关注和支持审计工作相对薄弱的地区和单位努力夯实工作基础,帮助他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程》的具体要求,切实规范审计程序,完善审计文书,全面开展审计工作,从而从整体上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附件:2007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情况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