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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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发[2008]3号 |
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厅(委)直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教育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08]1号)要求,我们编制了《2008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三日 2008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一、 指导思想 2008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紧扣建设教育强省主题,强化教育审计的内向性功能,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完整地履行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价职责,为促进教育系统内部经济活动良性运行和增加组织价值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二、 主要工作 1、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要求,以落实“加强对公共教育经费分配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与审计,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责任分工事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教育审计工作的指导力度,深入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增强教育审计工作为建设教育强省服务的主动性和适应性。 2、强化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市州县教育部门要全面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等专项资金审计,以督促资金及时拨付和内部管理规范为重点,充分揭示并努力促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属高校等教育事业单位要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科研及产业开发及资助困难学生等各类专项资金(基金)的审计,重点揭示挤占、截留、挪用和不按规定设立专项资金(基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进而促进本单位改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2、引导和督促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促进各类教育事业单位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分配资金,有效控制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继续做好建设工程与修缮项目审计,以规范委托审计行为和对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财务决算等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为重点,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进一步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4、完善和规范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制度,突出任期中间审计特点,重视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和推进依法治教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以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为重点,探索性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促进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推动教育财经管理制度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从总体上推进系统内部提升经济管理水平。 6、切实做好审计调查。遵循典型性、效益性和重要性原则,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实际,以关注教育经济良性运行、节约型校园建设和学生权益保障为重点,选取领导关心的、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题材深入开展调查。通过审计调查,为本部门本单位改进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有建设性、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措施 1、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通过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17号令对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着力推动高职高专院校、示范性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机构人力保障,加强上岗培训和后续教育,强化教育审计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基建项目审计培训,不断巩固和壮大教育审计队伍的综合实践能力。 2、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修订专项资金审计制度,完善委托审计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程》,增强审计制度在指导教育审计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断巩固和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3、重视审计资源整合,加强教育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外部审计的联络,改善审计手段,改进工作方法,在工作计划安排上避免重复审计,在项目设置上注重与本部门本单位内部职能部门特别是财务部门的沟通,在审计证据的采集上注意吸收财经财务检查及其他审计成果的合理要素,并力求一次取证产生多项审计成果,致力提高教育审计工作效率。 4、充分发挥学会的积极作用,指导湖南教育审计学会完成换届选举,支持学会和学会各片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审计工作经验交流活动,鼓励学会会员为审计理论研讨和人员培训多作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