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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4-02 00:00 【字体:



 湘教发[2008]12号

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
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
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

      现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向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国家课程教材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教材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中央免费教科书结余资金用于购买部分与国家课程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提供和使用工作,并根据《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发放、使用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这一惠民政策,确保免费教科书按时、保质、保量发放到每一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逐步建立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按照《意见》规定,国家课程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上述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由各地建立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

三、明确教科书循环使用周期。根据《意见》要求,我省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周期暂定为三年,确保循环教科书质量能满足使用年限要求。省财政将按照中央财政安排循环教科书款额,每年根据各地循环使用教科书的有关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补充和更新。

四、加强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筹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各中小学校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对循环教科书的管理使用、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和循环使用工作开展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不断简化,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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