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发文]关于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 |
湘教通[ 2008 ] 32 号 |
关于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 教科书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 为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07〕337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规定,根据全国免费教科书工作会议和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从2008年春季起向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内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课程教材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教材所需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中央免费教科书结余资金用于购买部分教辅材料,免费向学生提供。 二、根据中央规定,结合我省春、秋季普通中小学学生教科书目录(见附件),以及学生减负的有关要求,明确免费教科书和教辅材料范围及免费发放对象如下: 1、教科书。各市州教育局按省教育厅书目规定选用的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其中2008年春季地方课程教材为《湖南地方文化常识》(含图册)、《生命与健康教育常识》、《科技活动》。 2、教辅材料。根据2008年中央免费教科书结余资金额度,确定免费提供的教辅材料范围为:小学四到六年级语文、数学基础训练,初中一至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基础训练。今后年度向学生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范围,根据当年国家政策和中央免费教科书资金结余情况确定。 3、免费发放对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学生。 三、2008年免费教科书和免费教辅材料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实行政府采购,由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按要求统一提供,保证课本质量,确保课前到书。免费教科书资金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向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网上支付。 四、严禁涉及教材教辅的收费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教辅的一切费用。原湘价费〔2007〕92号文件规定的作业本收费中没有纳入今年免费提供的项目,由学生自愿购买。严禁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附件: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教辅资料)目录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二OO八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