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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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 2007 ] 286 号 |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7〕373号)、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政明电〔2007〕19号)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厅将在开学初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教育强省的建设,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安全不保,谈何教育。各地各类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狠抓各项科学预防措施的落实,积极防范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以良好的学校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认真抓好《湖南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我厅制定的《湖南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明确了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工作目标、重点,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制定本地区、本学校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要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为广大青少年的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努力把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成为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的和谐校园。 三、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安全工作必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学校安全方面出了问题,尤其是发生责任事故,将严格按照领导责任、分管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四、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信息的反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突出问题和典型经验,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将本地区、本校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进度快报表(见附件2)和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并于 附件:1、湖南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2、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进度快报表 附件2下载 二OO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1: 湖南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工作实施方 案 根据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克服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和健全学校安全工作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包括安全常规管理以及安全培训教育、应急管理、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等。 (二)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情况,包括接送车辆构成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安全状况及定期维护、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等。 (四)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五)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六)校舍安全状况,包括D级危房使用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对有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防范措施情况等。 (七)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包括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开学初与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聘用、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等方面的情况。 (八)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自查自改阶段( (三)督促检查阶段( (四)“回头看”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高等学校也要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本学校排查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各地、各校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学校对自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按照学校隶属关系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自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并指导、督促学校全面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