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报送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湘教职改办字〔2007〕]5号 |
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有关高等学校、厅直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就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厅直事业单位各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高级会计师除外),部属本科院校的图书系列中级职务评审材料,请于 二、省直、市州有关单位报送高校、中专、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的时间安排: 1、凡参加我厅统一组织评审的高校、中专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的评审材料请于 2、经我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建了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省直单位和高等学校,其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材料,请于 三、初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材料,请与评审材料同时报送。 四、评审材料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 1、教师各系列评审材料要按湘人发〔1996〕3号、〔1997〕40号、〔2002〕46号和湘职改办字〔1998〕1号、湘职改办函〔2002〕1号、湘职改办〔2007〕9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整理准备。 2、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还需上报由基层单位录入的个人信息磁盘和参评人员花名册(用A3 纸打印)一式2份。 3、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外国语言文学、艺术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人申报两个系列职务的人员,请各单位汇总后填报《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含该表的Excel表格文件,样式见附件2) 4、各单位在准备材料时,务必保证所提供材料的准确性,特别是参评人员花名册、磁盘信息、申报人员评审表、评审材料袋封面等主要信息必须核对无误。 5、申报材料袋请用质地较厚的专用纸质材料袋。 6、由于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较多,设置的评委会也较多,为避免材料差错,提高工作质量,从今年起,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材料,评审材料袋上必须标明申报的分支专业。 7、评审材料请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时,请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规定的标准缴纳评审费用。 8、报送材料地点:省教育厅3栋一楼。办公联系电话:0731—2990352。 五、今年申报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材料的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教师各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根据我办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领取评审材料,对于逾期不来领取的材料,我办不负责继续保存。 附件:1、2007年省属本科院校、厅直事业单位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花名册特别信息表》 湖南省教育厅职改办 二○○七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