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取消湘乡市一中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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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 2007 ] 86 号 |
关于取消湘乡市一中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报 |
各市州教育局: 2006年秋季新学期,湘乡市一中仍然以民办名民实验中学的名义招收了750名初中生,且在校外租赁校舍继续办学。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湘教发〔2005〕1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共享公办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06〕113号)和《关于共享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审查情况的通报》(湘教通〔2006〕128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厅决定对该校作出如下处理: 1、取消湘乡市一中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资格,并责成湘潭市教育局收回“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匾牌,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2、责成湘乡市教育局督促湘乡市名民实验学校于2007年4月底以前,退还2006年秋季所招民办初中新生高于公办学校的收费。 3、湘乡市名民实验学校在2007年秋,不得再以民办学校的名义招收初中学生。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引以为戒,严肃教育法纪,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教育政令畅通,维护基础教育的正常秩序,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