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统计数据“建库上网”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03]158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充分发挥各类教育数据信息在教育管理中的决策和咨询服务作用,加快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南省开展教育统计数据库“建库上网”试点工作的批复》(教发司[2003]34号)和《湖南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方案》(湘教办字[2002]5号)精神,从2003年开始实施全省教育统计数据“建库上网”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库上网”是建立全省教育数据中心的基础,是实现教育统计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予以重视。全省教育统计数据“建库上网”工作由我厅发展计划处负责,委托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具体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高等学校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计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建库上网”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今年下半年先开始历史数据建库工作,同时选择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和学校进行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构成全省数据中心,实现网上资源共享。
3、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统计信息队伍建设。要安排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基础的同志担任统计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各项数据的收集、入库、管理工作。我厅将分期分批对统计信息人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培育业务技术骨干力量。各地要积极支持统计信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湖南省教育统计数据“建库上网”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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