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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秋季起,我市将全面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9-08-08 00:00

近日,郴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在郴州市中心城区、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该服务将从2019秋季开学起全面实施。来看下部分要求和规定:

1、 课后服务有哪些原则?

《通知》要求要坚持科学性、自愿性、公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和形式,坚持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与整治中小学违规补课、教师家教家养、校外培训机构相结合,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快乐成长。必须坚持从学生和家长的课后服务需求出发,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由学生及家长自主申报、自愿选择服务内容和方式。必须坚持课后服务的公益普惠性,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 课后服务有哪些类型?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要从学生和家长的课后服务需求出发,因校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多种课后服务形式,科学合理安排课后服务内容。提供的主要有三类服务类型暨“托管型”服务、“兴趣培养型”服务、“辅差培优型”服务。

“托管型”服务:家长因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看需要学校提供看护的,学校应提供“托管型”服务。“托管型”服务应以安排学生完成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除外)、自主阅读以及开展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儿童适宜影片、社团活动等为主要内容。

“兴趣培养型”服务:家长有培养孩子兴趣爱好需求的,学校应提供“兴趣培养型”服务。“兴趣培养型”服务以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以及其他兴趣小组活动等为主要内容。

“辅差培优型”服务:对学有余力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求学校提供强化训练或辅导的,学校应提供“辅差培优型”服务。“辅差培优型”服务以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知识、能力拓展为主要内容。

3、 课后服务有哪些程序?

《通知》要求各校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校内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包括每天的课时安排、一学期的课时总量)、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费用开支等,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到同级发改部门备案,并在每学期开学报名前公示,供家长自主选择并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

4、 课后服务成本如何分担?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导向,有条件的地区财政应加大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我市校内课后服务试行收费标准暂定为:“托管型”服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元;“兴趣培养型”“辅差培优型”服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5元,2019年秋季开学开始试行,试行期为1年。其中“兴趣培养型”服务中个人所需耗材由学生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不得指定购买或代购。

5、 课后服务收费如何管理和使用?

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期,在每学期开学初收取。课后服务收费应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收费收入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进行管理和核算,专项用于购买校内课后服务活动用品、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聘请人员的报酬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并抄报当地教育、发改部门。课后服务费节余不结转,放假前全部清退给学生。中途退出的学生按公办学校退费规定执行。提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6、 课后服务开展有哪些纪律要求?

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六限”:限范围、限对象、限内容、限时间、限金额、限报酬。

限范围,即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范围仅限市中心城区、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限对象,即限定各类课后服务的具体对象。“托管型”服务仅限家长接送困难、无法照看的小学生;“兴趣培养型” “辅差培优型”服务对象限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三年级以上的中小学生。

限内容,即限定各类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课后服务内容。

限时间,即限定各类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间。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限金额,即限定各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限报酬,即限定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报酬。参与“托管型”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00元,参与“兴趣培养型”“辅差培优型”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50元。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的类型和课后服务工作的不同岗位、性质和实际情况制定。

尤其注意: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格执行“六限”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课后服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以课后服务为名,以班为单位成建制补课,更不得上新课。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凡违反规定,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 郴州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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