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湘教人2015[1]号
关于做好2014年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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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组〔2014〕101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见》(湘组〔2010〕8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规定(试行)》(湘教人〔2009〕5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14年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的对象为:厅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厅委直属单位省管和厅管领导干部。 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述职时应报告交流前有关工作情况。 二、考核内容 2014年厅委直属单位年度考核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以及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为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开展民主测评,要把以下方面作为重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 (二)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三)落实厅党组年度工作部署,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情况; (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整改的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廉洁自律的情况; (六)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办事的情况; (七)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三、时间安排 厅委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在2015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进行,各单位要结合年终各项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制定考核计划和方案,并及时与厅人事处沟通衔接,确定年度考核述职测评会议时间。厅人事处将派人参加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测评会议,指导相关考核工作。 各单位应于2015年2月中旬前,将年度考核有关材料和“一报告两评议”有关材料报送厅人事处,所有材料均用A4纸张呈报,并附电子文档。 四、组织实施 年度考核采取总结、述职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一)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各单位领导班子围绕通知明确的重要内容撰写工作总结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报告。 (二)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合理的原则确定参加年度考核述职测评会议人员范围,其中直属高职院校和长沙一中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由中层正职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职人员参加,其他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参加。 (三)召开述职测评会议。工作总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和个人述职报告应提前3天印发给参会人员。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一名党政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工作(厅直高校由党委书记报告年度工作,其它单位由行政主要领导报告工作),党政正职进行大会口头述职;根据实际情况,其他领导干部可以进行大会口头述职,也可以在同一会议上书面述职。 (四)参会人员填写《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样式附后),其中《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分A票和B票,A票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填写,B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为2014年度新选拔任用的本单位管理的干部。 (五)加强综合分析。充分运用教育实践活动、巡视工作的成果,将年度考核情况与教育实践活动、巡视工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测评情况和评价材料结合起来,进行比较印证和综合分析,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确定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 五、考核等次评定 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定优秀等次的名额,一般掌握在本单位领导干部总数的15%以内。民主测评不称职票在5%以下,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其中,党政正职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85%以上。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应评为不称职等次。对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超过40%的,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测评“好”、“较好”合计得票应达到85%以上,其中党政正职应达到90%以上;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测评“一般”、“差”得票合计超过10%的,书记和分管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而且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评为优秀的,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测评“好”、“较好”合计得票应达到85%以上,其中党政正职应达到90%以上;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测评“一般”、“较差”得票合计超过10%的,书记和分管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省管干部和厅管干部的考核等次根据考核情况由厅党组研究确定,不占所在单位的优秀指标。 六、结果反馈和运用 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抓好年度考核情况反馈和结果运用。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测评情况和考核结果,厅人事处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厅党组和省委组织部报告。领导班子测评情况、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所在单位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根据反馈的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总体评价好、表现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予以表扬鼓励;对在年度考核测评中反映不好、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在指出问题的基础上督促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经组织核实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附件:1.××(单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 3.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 4.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