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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工作依法进行督导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6-07-16 17:36

职权名称: 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工作依法进行督导
职权编码:
是否政务公开:
服务对象: 教育机构
服务对象ID:
实施主体: 湖南省教育厅
职权类别: 其它行政行为
职权依据全称: 《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
职权依据条款及内容:

《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活动。

责任处室(岗位): 督导室
责任人员: 雷桂平
收费依据和标准:
承诺期限(工作日): 30
联系电话: 0731-82207751
监督电话: 0731-82204240
备注说明:
行政职权流程: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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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工作依法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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