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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13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04/2019-42105
  • 题裁分类: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9-05-15 17:00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131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19〕186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

2131号建议的答复

陈世建代表:

    您好!您提《关于加大对怀化市鹤城区化解大班额、高中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72号),2017年起我省实施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工程,计划4年内支持40个国贫县(含集中连片特困县),每县建设1-2所主要面向贫困家庭招生的 芙蓉学校。这项建设工程省政府确定的教育扶贫重大举措,主要目的为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扶贫指向十分明确。因此,芙蓉学校计划无法扩大实施范围到非贫困县为解决鹤城区消除大班额实际困难,20182019年省财政安排1577万元奖补资金。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审定的方案,加快下达剩余奖补资金的进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还将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项目予以奖励。同时积极争取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市县消除大班额工作。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启动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两类学校)建设计划,加大城乡教师交流,重点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留住乡村学校学生,减轻城区学校压力。

2012年以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及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投入约3亿元,重点支持了集中连片特困县和民族地区县薄弱高中建设,主要用于校舍新建、改扩建,以及配置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中央争取扩大资金支持范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9514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联系人:魏欣

联系电话:0731-84720794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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