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13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04/2019-42105
- 题裁分类: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9-05-15 17:00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131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19〕186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131号建议的答复
陈世建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怀化市鹤城区化解大班额、高中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72号),2017年起我省实施“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工程,计划4年内支持40个国贫县(含集中连片特困县),每县建设1-2所主要面向贫困家庭招生的 “芙蓉学校”。这项建设工程是省政府确定的教育扶贫重大举措,主要目的为改善我省贫困地区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扶贫指向十分明确。因此,“芙蓉学校”计划暂无法扩大实施范围到非贫困县。为解决鹤城区消除大班额实际困难,2018年、2019年省财政共安排1577万元奖补资金。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审定的方案,加快下达剩余奖补资金的进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还将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项目予以奖励。同时,将积极争取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市县消除大班额等工作。我厅还将会同省财政厅启动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两类学校)建设计划,加大城乡教师交流,重点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留住乡村学校学生,减轻城区学校压力。
2012年以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及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投入约3亿元,重点支持了集中连片特困县和民族地区县薄弱高中建设,主要用于校舍新建、改扩建,以及配置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中央争取扩大资金支持范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联系人:魏欣
联系电话:0731-84720794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