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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87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04/2019-42084
  • 题裁分类: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9-05-15 17:02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876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19〕175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

1876号建议的答复

左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职业院校培养出的学生专业性不强、应届毕业生眼高手低不愿留到湖南发展;企业和学校未能深入开展产教融合等问题很客观,也是我们目前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一、关于做好产教融合与召开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洽谈会

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类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又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统筹协调发展全省职业教育,2015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建立了湖南省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19个省直机关定期协商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2012年、2017年和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意见》《湖南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2018年省教育厅会同有关厅局配套制定了《湖南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协同发展职业教育合力,构建起了有湖南特色的产教融合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战略部署,2017年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召开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推进会,2018年省教育厅会同中华职教社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举办了全国装备制造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面对面沟通、分享经验、展示成果。

二、关于重视毕业生回访跟踪并吸引毕业生回乡发展

近几年,湖南中职毕业生当年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高职高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88%以上,我们调研显示,2018年高职院校本地就业率达到62.18%,大部分中专毕业生也选择在本地就业。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毕业生回访跟踪工作,定期将职业院校毕业生纳入全省高校毕业实名制登记信息系统,掌握其毕业就业走向,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实名制跟踪服务,采取就业指导、岗位匹配、就业见习等援助措施。由于毕业生参加工作后,流动性大,工作人手有限,毕业生跟踪回访是我们当前和今后要突破的一个难点。

三、关于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

2014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实施专业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大双师型教师培训力度;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要求推进完善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机制。落实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高校办学自主权有关政策措施,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办法,支持企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オ到学校任教。鼓励高等学校加大聘用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每5年不少于6个月,或每2年不少于2个月,新入职专业教师前3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半年以上。

教师顶岗实践基地建设、完善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机制;明确在大中型企业分批建立教师顶岗实践基地、国培和省培基地,在行业企业推行名师带徒制度,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鼓励大中型企业设立名师工作站, 支持企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鼓励高等学校加大聘用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力度,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

四、关于学生到本地企业顶岗实习

2018年,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六厅局共同印发了《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顶岗实习一系列操作细则,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对于实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班等培养的非医卫类专业,其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时长可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统筹调整。与此同时,从2015年起,省人社厅将职业院校纳入校园招聘活动补助范畴,鼓励职业院校吸纳各类企业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加强供需岗位针对性对接。目前已给予全省43家职业技术学院、11家技师学院一次性校园招聘活动补助2955万元,吸引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湖南本地就业。

五、关于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健全产教融合绩效考核与督查机制,将产教融合情况作为地方、行业企业和学校绩效考核、获取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表彰奖励的内容或条件;教育部门要把产教融合纳入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领导班子考核、学科专业评价调整的重要指标;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测量评价体系。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贯彻实施工作。

当前,我们正根据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湖南实际,研究制定有湖南特色的《湖南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拟吸收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扩大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的比例,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感谢您对省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职成

联系人:汪忠明

联系电话:0731-84714937

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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