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293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293号建议的答复
杨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生均经费标准的建议 》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前期工作情况
当前,全省学龄人口呈现“梯次变动、错位达峰、区域分化”的特点,为引导各地建立与学龄人口变化相匹配的基础教育资源布局,中央、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湘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 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号)等文件,支持补齐乡村学校办学短板,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所提建议答复
关于出台相关政策,小规模学校撤并后,增加乡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以提高乡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的积极性,为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有效保障的建议。一是加大教育经费保障力度。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了半年。2023年,我省将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提高到720元/生、初中提高到940元/生,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在国家规定300元标准基础上提高了100元,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2024年,我省在全部免除791.10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的基础上,全省全年共计投入公用经费补助资金76.07亿元,有效保障了全省9994所义务教育学校、5034所教学点的正常运转。二是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根据湘政办发〔2020〕31号文件“各地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财政投入不因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而减少,结构调整后的资金用于质量提升和奖补”要求,近几年因小规模学校调整优化减少的省级资金依然保留,由市县统筹用于小规模学校经费保障。三是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号),各地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财政投入不因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而减少。因此,娄星区新禾中学此类情况,不仅可以享受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小学1120元/年,初中1340元/年的公用经费补助,且省财政仍然按照2020年各地小规模学校数核拨省级应承担资金。四是请求提高农村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因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为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标准由中央核定,地方无权自行提高。我厅在向中央申报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时,提出请示事项,随着农村小规模学校进一步撤并整合,农村寄宿制学校需求加大,且支持每个乡镇建好一所寄宿制学校,有利于集约优质资源,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但目前,农村寄宿制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偏弱,床位、餐位紧张,还需增加配备宿管、安保、后勤等人员,办学和管理成本较高,亟需提高农村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断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向教育部、财政部反映基层学校运转困难的实际,请求建立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
感谢你对湖南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肖蓉兰
联系电话:0731-82203206,手机号码:18692273985
抄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