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178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178号建议的答复
龙兵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省中小学体检项目及价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健康体检对于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具有积极的意义。2008年,原卫生部、教育部就颁布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对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提出了明确要求。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明确提出中小学校每年组织1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等要求。近年来,省教育厅会同卫生健康、发改、财政等部门不断推进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一是部分地区和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二是学生肺结核筛查全面落实。2018年,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重点环节防控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2024年筛查学校2.22万所,检查学生数365.58万例,检查率为99.41%,对365.47万名学生进行了肺结核症状筛查。
三是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沟通对接,将学生体检经费纳入《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来源、检测项目等有关要求。
但诚如代表提出,全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严格按要求开展的地区和学校比例还不高,政策制度还不完善,监督指导还不够。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直有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研制实施方案。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共同研究省级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质量控制、建立电子档案、建立随访机制等工作,全面规范全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当前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落实难的主要原因为经费保障不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有限,相当部分学校难以保障学生每年开展一次体检费用;高中阶段担心收费过高增加群众负担;义务教育阶段价格标准过低,高中阶段价格标准缺失,导致经费缺乏参考标准。省教育厅一方面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向财政部、教育部请求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学校日常运转需求;另一方面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高中生健康体检收费标准,确保标准适当,即保障体检正常进行,又不过多增加学生家长负担。
三是完善体检项目。指导各地中小学校认真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规定的项目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并重点做好结核病筛查。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增设脊柱弯曲异常筛查、心理健康筛查等基本项目进行认真研究。
四是研究价格标准。会同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认真研究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价格标准,根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规定的学生健康体检项目以及《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进行测算,积极争取优惠政策,确保价格标准合理适当,为开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提供基本保障。
感谢您对学校急救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5月29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张志敏
联系电话:0731-82203435,手机号码:18692031655
抄送:常德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