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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76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5-08-28 16:46 【字体: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760号建议的答复

葛相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中小学专职校医配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做工作及成效

校医是中小学卫生工作核心力量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省教育厅等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医配备工作。

1.大力加强校医配备。为解决全省中小学校校医配备不足问题,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在认真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综合研究分析的基础上,2024年1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配备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中小学校医和保健教师配备。

一是明确配备标准和目标。明确规定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每校至少要配备一名保健教师,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要按规定配备校医。要求各地中小学校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的比例2025年要力争达到80%以上,2030年要力争达到90%以上。

二是因地制宜配备校医。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取灵活方式配备校医。在编制和财力紧张、招聘专职校医有困难的情况下,鼓励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保障履行自身职责的前提下,派遣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校医。校医短缺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可实行校医包片制度。在招聘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存在困难时,可招募已退休的医护人员到中小学从事校医工作。鼓励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积极到中小学校担任专职校医。

三是完善保障激励措施。明确各地要将校医、保健教师作为学校教职员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可能保障其在总编制数中占有合理比重。保障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明确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参与学校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值班值守等计入工作量,在政策范围内依标准核发薪酬。学校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中适当向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倾斜,增强岗位吸引力。将基层医务人员担任农村中小学校校医列入职称评审业绩范畴。

通过努力,全省中小学校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配备比例最新统计数据已达89.9%,相比2021年的35.5%,得到大幅提升。

2.积极组织校医培训。近年来,省教育厅每年在“国培”“省培”计划中开设中小学校医和保健教师有关培训项目。2024年,开设了中小学生应急教育及常见病预防与干预研修班,培训全省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共100人。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分级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医和保健教师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素养,为学生健康保驾护航。2025年,省卫健委将乡村医生能力和服务提升行动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联合省财政厅下发《湖南省乡村医生能力和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由省财政安排专项培训经费拨付至县市区。将培训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明确全年培训不少于5000人,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力争3年内实现行政村卫生室村医全覆盖。

3.加强考核督导检查。将中小学校医和保健教师配备纳入健康湖南考核指标,对照2030年目标对各市州进行考核,督促各地不断提高配备率。在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办学条件评估、教育督导以及开学工作检查中,将校医和保健教师配备情况作为中小学校重要检查内容,对于没有按要求配齐配足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落实措施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医配备,尤其是重点推进县城中小学专职校医配备工作。

1.在完善校医配备标准方面。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当前各地尤其是县域中小学校卫生健康教育以及校医配备、管理、使用等现状进行调研,在掌握现状、总结经验、分析不足的基础上,遵循国家标准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配备标准和路径,适当往生源集中的县城中小学倾斜,同时加强对乡村学校的辐射和帮扶作用。

关于“加强县城中小学专职校医配备、给予编制支持”的建议,将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可以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根据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实际需要,合理统筹配备专职校医。另外,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指导和督促各地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做好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同时,积极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有效保障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2.在强化校医人才引育方面。继续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巩固行政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全覆盖成果,抓实乡村医生能力和服务提升行动民生实事项目,同时,加强部门的协同,切实加强校医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健康发展。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制度的通知》精神,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规范乡村医生管理,加强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健康可持续发展,分类落实各项待遇,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定期调整乡村医生等级,实现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对评定为一、二、三级乡村医生每人每月发放800元、500元、300元的工作补贴,激发乡村医生队伍活力。

3.在健全急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强全省国家级急救试点学校建设,指导试点学校按建设标准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推动全省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设备。同时,建设达标的医务室、保健室,建立学校与周边医疗机构的联系机制,满足学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

感谢您对校医配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张志敏

联系电话:0731-82203435,手机号码:18692031655

抄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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