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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063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5-08-28 09:51 【字体: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063号建议的答复


齐学军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遏制县域普通高中优秀教师快速流失的建议》收悉,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平衡区域发展差异”

近年来,湖南把“县中振兴”作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基础性战略举措,坚持高位统筹、综合施策、整体破局,全面破解县中发展关键难题。

(一)推动优化县中布局。201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明确规划建设8万人以上的居民住宅区,应当规划配建普通高中。2023年,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盘活资源、调整优化县中布局,通过新建、挖潜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采取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结对帮扶等方式,打造一批优质普通高中。

(二)源头保障师资补充。补齐县中编制,指导各地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编制周转池。近四年来,省委编办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实际,统筹调剂编制2.4万余个,其中部分用于补充县中教师。实施县中公费定向师范生“省培计划”,依托六所省属高校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2018年以来共招收培养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近1.23万人人,已向县中输送公费师范毕业生4000余人。

(三)精准培训提升能力。依托“省培计划”连续三年重点培训高中学校干部教师,设置23个专项培训,分学科、分类别培训高中校长880人次、教师582人次。启动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每三年培养造就100名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重点向县中倾斜。大力实施名师工程建设,认定省级县中网络名师工作室27个,工作室成员近7000人。加强校本研训,指导各地县中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实施青蓝工程,开展师徒结对,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四)注重结对帮扶发展。组织长沙、株洲、常德等地优质高中,与边远地区薄弱县中进行结对帮扶。从2024年起,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由长沙市优质学校对大湘西地区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实施3年一轮的帮扶,每一轮委托管理大湘西地区10所高中。将县中教师农村支教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硬性指标,组织城区优质高中学校派遣优秀教师到县中支教,结对开展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提升教学质量。

二、关于“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

(一)关于长沙市教师招聘政策。长沙市教师招聘是在市委编办、市人社等部门指导和参与下,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依规依程序开展的,从教师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对象资格审核等环节都有上述部门的共同参与。目前,长沙市中小学校增补教师主要有公开招聘、公开引进两种方式。公开招聘对象主要有面社会人员、公费师范生、骨干教师等几类,社会人员和骨干教师两类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笔试、考核、资格审核等程序后办理录用手续。如原来有工作单位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并办理辞职手续后,方能办理新入职手续。公开引进的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竞赛教练、骨干教师等,也可与原单位协商一致后,以辞职或调动的方式办理新入职手续。

近年来,长沙市中小学教师流入北上广深的数量逐年增加,为保障基础教育师资供给和教学质量,长沙市加强教师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也势在必行。为扩大选人用人范围,2024年长沙市将原针对在编骨干教师的选调改为面向社会人员的公开招聘,并未针对学校特别是针对县中优秀在编教师进行招录。长沙市教育局将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前提下,在会同人社等部门制定教师招聘政策时,尽可能考虑县中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同时以帮扶、支教等方式鼓励本地教师向县中流动,助力县中教育发展。

(二)关于长沙帮扶县域基础教育的情况。长沙市将帮扶“品质县中”建设纳入全市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城区品牌高中与37所县中开展结对帮扶,每年选派“三区”支教教师人数约占全省的四分之一。2024年秋季,长沙市本级共派出147名教师前往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新邵县、涟源市等地区支教帮扶。从2024年起,长沙市开展帮扶大湘西行动,先后组织9所品牌高中托管大湘西10所县中,安排15所优质初中对口帮扶大湘西47所初中,34所优质小学与大湘西100所小学建成网络联校,着力构建覆盖大湘西全县域、全学段的教育帮扶体系。为从源头上激活县域中小学的“造血”功能,自2020年以来,长沙市面向省内县域中小学教师组织开展跟岗培训,从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德育管理、校园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指导培训,并为跟岗教师免费提供食宿。2024年秋季学期,长沙市本级有30所中小学校共计完成77名跟岗教师的培训任务,为县域中小学培训锻造了一批骨干教师。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把教育改革作为推动县中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通过加强培养培训、待遇保障、支教帮扶、政策激励等方式,多措并举促进优秀教师向县中流动。同时,督促长沙市在制定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政策时充分考虑县中教育发展的实际,为推动县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展现省会城市应有的担当。

三、关于“严格落实湖南省《部属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要求”

(一)在任教地域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明确规定,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2020年12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四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41号),为更好地加强公办中小学校的教师补充工作,该办法对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任教范围作了进一步规定,明确要求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回我省公办中小学任教”。

(二)在配套政策方面。为引导包括公费师范生在内的优秀人才到乡村中小学任教,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尊师惠师政策措施。如落实好教师基本工资高定政策,高中教师基本工资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上提高10%。对到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基本工资适当高定,可提前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按规定予以高定一级或二级。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统筹考虑高中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教师津补贴、工资分配相关政策,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教龄津贴、基层教育人才津贴。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允许包含高中等在内的事业单位突破现行工资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分配办法,对紧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分配形式,充分发挥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中小学教师国家计划和省培计划坚持向乡村教师倾斜。督促各级落实乡村教师周转住房保障、定期健康体检等政策,积极改善教育教学工作环境。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期服务”的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和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吸引和稳定一批优秀教师到乡村中小学校长期任教。

(三)在监管考核方面。国家和我省也做出了多项规定,如要求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经纳入编制管理的,不再保留编制内身份,不得未经公开招聘程序直接纳入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暂缓履约;规定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纳入督导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等等。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所提的相关建议,不断改革完善公费师范生的管理考核机制,使公费师范毕业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县中教育。同时,积极与省人社、省财政等部门反映沟通,努力争取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尊师惠师各项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教育事业。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缪高勇

联系电话:0731-82207541,手机号码:13787316588

抄送:湘潭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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