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6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6号建议的答复
简太英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区中小学校人车分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涉及学生安全,事关祖国的未来、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问题治理,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履行教育部门职责,会同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为保障师生安全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卓有成效的工作。联合省公安厅扎实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警校同行 平安相伴”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周启动仪式,指导各地建成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样板学校129所,下发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全国优秀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组织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化解集中攻坚行动,督促各地各校根据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举办学生安全短视频大赛和学生安全教育教学竞赛,全面推进湖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专题教育,专门制作并组织学生收看“我是接班人”网络大课堂《安全出行 从我做起》《平安校园我们的家》《孩子“眼中”的交通安全》《安全是孩子回家最近的路》安全警示教育专题课。常态化通过“湖南学生安全”抖音平台、微信群、QQ群、湘微教育等方式进行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预警提醒,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识险避险能力。
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车辆的普及,中小学生校内外及上下学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简太英等代表指出的学校内及学校周边交通管理秩序问题和原因分析,与我们各有关部门掌握的情况基本一致,所提的建议针对性强,是维护师生安全的必要举措。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一是优化学校周边交通布局。督促各地落实《“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3〕74号),在制定城市道路专项规划时,充分考虑校园周边道路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交通布局,合理规划学校周边的道路网络,确保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减少交叉冲突,并配备相应的交通标识和设施。
二是优化校园道路交通组织。持续深化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一校一策”优化交通组织,综合采取步行通道与车行道路分开设置、完善校园交通设施、强化交通日常管理、错峰上下学、远端停车等措施,进行人员分流,减轻人流高峰期,努力缓解上下学校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确保安全。同时,在上下学时段,组织门卫和保安人员在校门口值守,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引导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结合自身实际和道路交通环境选择恰当合理的上下学交通方式(包括步行,或学生在学校周边下车后再步行至学校),缓解学校门口的道路交通压力。
三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认知能力、心理和生理特点,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并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家长会、致家长倡议书,提醒家长遵规守法,文明接送孩子。同时,做好研学等学生外出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研学活动纪律,服从现场指挥,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保护能力。
四是落实群防群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镇中小学幼儿园 “护学岗”机制,联合交警等部门广泛开展“平安畅行护学”行动,在上下学高峰期通往学校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高峰岗”,协调交警、交通协管员以及“护学旗手”长期护学;发动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工作,确保每所学校在校门及周边地区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充分发挥其在上下学时段治理交通拥堵、促进交通安全的积极作用。
感谢你们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单位及承办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黄建荣
联系电话:0731-84713284,手机号码:13974849422
抄送:邵阳市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