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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160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4-05-27 17:47 【字体: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160号建议的答复

齐学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区域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关于您提到的“不能一刀切、对公民办高中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设置地区封锁”等建议。结合相关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省一直严格落实公、民办普通高属地招生政策,在同一招生区域内实行“公民同招”。《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明确: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有关政策规定,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经申请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辖区内学位资源,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在市域内调剂招生计划的一律不得掐尖,也不得录取分数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湘潭市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批准,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具体操作方式是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可向市教育局申请跨区域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补录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待录库学生征集志愿,依据学生分数和调剂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不得招收其他高中已经录取的学生。

感谢您对湖南教育事业的关心!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张杰

联系电话:0731-8220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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