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166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166号建议的答复
靳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教育政策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调整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充分认识人口和社会结构变化对教育布局结构和资源配置调整的紧迫要求,采取超前应对措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城区弹性学位供给体系。引导市县科学研判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在全面科学预测学位需求的基础上,合理预留学校建设用地、教育设施发展空间等,科学规划中小学和高等教育学校用地,满足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发展的资源需求。2023年,争取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资金17.5亿元,支持适度扩大城区学校学位供给,在城区教育资源规划中增加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二是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合理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做好乡镇学校交通、教师周转房等配套措施。2023年,省财政统筹资金约25.72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中央及省级安排校舍维修资金14.12亿元,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等。三是推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支持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评优评奖向乡村教师倾斜。省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约6.94亿元,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农村教师定向培养、“三区”支教、“银龄”讲学等计划,出台《关于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优化配备与培养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全省共招收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8397人,招聘特岗教师848人,较上年总体压减超40%,另选派“三区”支教教师1481人,招募银龄讲学教师407人。同时,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策、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2023年省级投入补助资金约6.71亿元,补助约26.39万乡村教师。
您提出的调整教育政策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调整的建议,有很好的前瞻性和参考价值。一是关于鼓励退休教师返聘。我厅将根据各地教师补充实际需求,会同省财政厅扩大“银龄”教师讲学支持计划规模,鼓励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地区教书。同时,督促指导各地积极探索优秀退休教师返聘激励机制与保障措施,着力解决义务教育优秀教师短缺与高中教师数量仍然不足等问题。二是关于加大教育费附加返还力度。按照中央改革部署和财政体制统一性、严肃性、规范性的要求,省与市州、省直管县对同一税费收入按统一比例分享,其中教育费附加为市县独享收入。市州与非省直管县的收入划分由市州与所辖非省直管县协商确定,省财政将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督促指导市州优化与所辖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统一收入划分办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和支出责任相匹配。三是关于制定教师队伍谷峰应对方案。我厅按照《关于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优化配备与培养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正在制订与完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目前14个市州均已完成前期调研工作,59个县市区即将或已完成规划制定任务,其余县市区正在征求意见或报有关部门审批。在此基础上,我厅将适时调整师资培养体系和师范专业设置,扩大心理、科学、劳动等紧缺学科招生人数,适度控制基础教育阶段师范专业招生人数;指导各地研究制定优化各学段教师配备、教师培养补充与富余教师转岗分流等措施,确保峰谷期中小学教师队伍总量可控、应对有序;积极开展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1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杨金红
联系电话:0731-8411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