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538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538号建议的答复
龙一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职公费师范生培养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建议办理工作答复如下:
一、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基本情况
为加强中职专业课教师培养,我省2015年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启动实施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在高考本科提前批面向全省招生。考生入学时与培养学校、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入学后采用本科高校与有关高职院校及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目前培养高校主要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4所本科高校以及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等8所高职院校。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的任教岗位与编制由协议市州或县市区落实,任教服务不少于6年(本科)。近年来,我厅全力满足各县市区合格申报的招生需求计划,原则上不作核减。截至目前,全省共招收培养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1908人,其中已毕业985人,还有在校生923人。2024年,全省各县市区共申报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122人,我厅全部予以安排。我省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多次在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成图大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等学科竞赛以及全国职业院校师范生教学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并承担多项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二、关于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面试问题
我厅历来重视公费师范生的生源选拔问题,如,2018年以前,报考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的综合测试笔试和综合测试面试,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构成,权重各占50%,且综合测试面试需合格。报考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在招录前要参加招录高校的面试,考察是否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心理等条件及综合素养。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市州和学校反映,面试组考难度大,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且考试安全得不到保障,面试公平性难以把控,考试后淘汰率不高等。为此,我厅2018年专门召开市州和培养学校招生工作研讨会,经综合考虑和认真研究,我厅决定从2018年起取消综合测试笔试和非音体美考生的面试,仅保留了初中起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面试。
关于您提到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引入面试的问题,我厅下一步将会同相关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高校以及用人学校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招生录取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如您所说的从源头上选拔最优秀的学生从事教育工作。
三、关于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问题
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旨在为县域中职学校培养补充本科层次的中职专业课骨干教师。在实施过程中,我厅要求本科培养高校与高职学校共同制定和持续优化公费师范生培养方案,双方教务、学工、专业学院定期开展双向磋商交流,共同协调解决联合培养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实习实践、学生管理、支撑保障等各方面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一是强化教育理论素养及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一般由教育基础课程(含师德教育课程)、学科教育课程、师范技能课程、教育实践课程等组成,选修课程一般由校选课和院选课两部分组成;学科教育课程、院选课重在突出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与职业师范教育的特色。落实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期间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学期的制度,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教育实践课程累计一般在18周左右,其中教育实习的校外集中实习时间不少于14周。二是规范见习、实习与研习等“三习”工作。要求高校综合考虑协议县市区需求,开展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三习”。在实习单位保障相应实习条件的前提下,支持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返回协议县市区学校开展“三习”工作,以便学生更早熟悉和适应将来工作环境及岗位要求。此外,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三习”工作优先安排在城区的全国或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如湖南师范大学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三习”工作主要安排在长沙航天学校、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长沙汽车工业学校等城区学校。三是坚持需求导向加强中职公费师范生精准协同培养。加强中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和教育教学能力需求调研,准确了解用人学校对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培养需求。充分发挥培养高校在专业教学、高水平科研工作及课题研发等方面优势,通过有针对性地开设偏应用性的专业课程,开展学科竞赛、教学能力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加强“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企业”协同培养,提升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具备知识创新和教育引领的能力,毕业后能够紧跟行业与企业发展形势,快速适应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培养学校进一步整合校企双方的优势资源,着力搭建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发展平台,共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双向双融”的课程体系,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输送更多优秀专业师资。
四、关于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支持政策及淘汰机制问题
为加大对师范院校的经费支持力度,我省2014年修订出台省属高校经常性财政拨款方案,对师范类专业按1.2的系数折算拨款学生数,对师范类高校给予倾斜。从2016年起,对于承担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校,所培养的公费定向师范生的经费标准均提高2000元/人/年,目前我省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培养经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为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管理,我厅要求各培养学校建立健全公费师范生考评和淘汰机制,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培养标准,建立完善课堂教学、课程考核、毕业设计、实习实践、学籍学分、学业预警等管理制度等。近年来,全省出现过个别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因课程考核或毕业设计未通过、总学分不达标等原因,最终未能毕业而被淘汰的情况。此外,中职公费定向师范生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将作违约淘汰处理。考虑到少数学生不适应所学专业、甚至出现心理或身体异常的实际情况,综合有关培养学校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我厅从2019年起将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中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这一内容,修改为“根据培养目标,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协调省财政厅逐步加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经费支持力度,同时完善与师范专业认证结果挂钩的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认证结果分类提高经常性拨款中师范类专业学科折合系数。同时,指导有关高校坚持需求导向,及时调整和拓展招生专业,加强教育培养和过程监管,全力满足各地中职专业课教师培养补充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师范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黄树清
联系电话:0731-84736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