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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748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4-05-30 17:25 【字体: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748号建议的答复

伍忠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城乡教育共同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通过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均衡城乡师资配置、建立城乡教育共同体等多种手段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加强乡村教育财政投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义务教育发展,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湘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号)等文件,支持补齐乡村学校办学短板,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一是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全面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近三年已优化提质小规模学校4115所,各地投入资金6.74亿。规划用5年时间,支持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所以上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已完成780所。加强“教育数字化”基础建设,推动未联网的2844个农村教学点全部通网、网络条件较差的9495所农村学校带宽全部提升到100M以上,推动配备224423间多媒体教室,实现农村中小学校全覆盖。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撤并的,要广泛听取意见,坚决做到“群众不愿意不动、工作不到位不动、保障不落实不动、学生教师未安置好不动”;调整优化不得增加群众就学负担,坚决防止强制撤并学校和因调整优化出现新的“空心校”,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防止教育资产流失。

二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6年起,我省建立起了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保障政策、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三个统一”,“两免一补”等义务教育补助资金随学生学籍流动可携带。从2023年起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从650元/年提高到720元/年,初中从850元/年提高到940元/年。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所需资金按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2023年,中央及省级安排资金约66.94亿元,保障787万义务教育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三是优化调整中小学布局。2016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湘教发〔2016〕33号),明确了新建、撤并或恢复义务教育学校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促进布局调整工作规范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学校布局的原则和要求,从办学条件改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支持等方面出台了多项举措施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2021、2022、2023连续三年把乡村小规模学校工作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措施强力推进。2023年将“整合600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写入省政府工作报行,各地实际整合乡村小规模学校723所、提质改造466所,为“两类学校”共分配中央和省级资金8.2亿,其中按照因素法为乡村小规模学校分配1.6亿(中央资金7746万,省级资金8704万)。整体工作平稳有序,没有因整合工作引发舆情。出台《关于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通知》,再次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撤并,办好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撤并工作更加规范,农村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乡村学校“小、弱、散”的情况得以改善,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更加完善、师资更加优化、质量得以提升,农村学生成长成才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优化城乡师资配置

一是着力解决农村师资薄弱问题。采取县来县去、县来乡去、乡来乡去、乡来点去等“四类定向”培养模式,近五年共招收培养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师范生5.49万人,有效破解农村学校教师招不来、留不住、干不好的难题。

二是推动城乡教师交流。联合7部门印发《湖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联合4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以“县管校聘”改革为抓手,启动3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工作,36个试点县共交流轮岗校长教师1.6万人次;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评审中高级职称必须有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推动城市教师向农村流动。

三是持续加强三区支教和银龄计划实施力度。每年三区支教选派支教教师1430余人,“银龄计划”招募教师400余人,有力的支持了欠发达地区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四是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策、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2023年省级投入补助资金约6.71亿元,补助约26.39万乡村教师。为长期扎根乡村的教师出台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浏览相关景点门票优惠等政策。安排资金约1.28亿元,支持实施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

五是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将全省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师住房保障工作统筹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范围,重点解决最边远最贫困地区农村学校的支教交流教师、特岗教师的在校生活住宿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建设教育系统公租房12.7万套,占全省公租房总量的11%;其中乡镇教育系统公租房7.4万套。在统筹推进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同时,积极支持乡村学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将解决乡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纳入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优先考虑。指导常德市在石门、汉寿两县开展面向乡村教师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试点,有7个试点项目共266套(间)专门面向乡村教师供应。对266套乡村教师保租房试点项目安排中央专项资金873万元,同时与建设银行对接,积极推动建设银行等为项目建设提供长期信贷支持。2023年12月经住建部和教育部组织联合评估,试点项目全部合格并全部分配给乡村教师入住,常德市发展建设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经验作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被住建部在全国推广。截止2023年12月,全省共开工建设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8156套。

三、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

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我们通过集团化办学、学校联合体、结对帮扶等工作,不断推进城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携同进步。

一是创新模式,鼓励各地开展集团化办学。为了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2019年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5号),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办学实际,按照同层次学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原则,采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县域内工作目标同步、领导责任同步、工作职责同步、考核奖罚同步的帮扶机制,确保每所薄弱学校都有优质学校帮扶。各地通过协作同盟、捆绑发展、委托管理等多种模式,积极推进学区制办学、集团化办学,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扩充优质学校资源。永州东安县按照城乡结合、区域就近的原则,以一所优质学校为龙头,实行“1+X”捆绑,以“强”带“弱”,以“大”带“小”,成立“连锁型”的协作教育联盟。湘潭市雨湖区实施强校带弱校、大校帮小校、名校托管普通学校、名师异校任教,形成了“大校+小校+农村学校”教育生态圈。衡南县“校联体”改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2023年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乡村学校、新建学校等开展联合办学,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加强学区制管理,规范集团化、学校联合体办学行为,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原则上结对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实行派驻“双向交流”。目前,全省共组建学校集团514个,集团内学校2724所,覆盖学生323.6万人。

二是推行校校结对帮扶,促进教学质量优质均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汝城县文明瑶族乡第一片小的指示,指定芙蓉区东郡小学结对帮扶第一片小,全面提高第一片小教育质量。建立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对口帮扶制度,在省、市、县分层分级推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共建共享,助力农村薄弱学校更新理念、加强管理、改进教学。目前全省,共有1722所优质学校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对口帮扶薄弱学校3122所,覆盖薄弱学校学生329.4万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办好网络课堂,利用互联网的力量,突破时空局限,把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课程带给农村偏远地区的孩子,实现网络联校的学生一起上课、教师一起教研。在贫困地区建设芙蓉学校帮带体系。依托在贫困地区建设的101所芙蓉学校,对上遴选各地最优质的学校对芙蓉学校进行传帮带,对下每所芙蓉学校结对帮扶所在地的薄弱学校、教学点,形成“上联名校、下联村小”的优质资源共享模式,辐射带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区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引导县市区科学研判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在全面科学预测学位需求的基础上,科学优化中小学布局。在农村地区以寄宿学校建设为抓手,充分利用乡村闲置校舍资源,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合理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做好乡镇学校交通、教师周转房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行持续深化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支持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评优评奖向乡村教师倾斜。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农村教师定向培养、“三区”教师支教、“银龄”讲学等教师支持计划,推动优质教师资源下沉。推动建立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库,并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教育质量差距。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鲁荷阳

联系电话:0731-8471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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