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78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78号提案的答复
陈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学龄人口数量变化科学规划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结构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教育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沈晓明、省长毛伟明等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精准研判学龄人口急剧变化对基础教育的深刻影响,在全国率先出台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加强中小学教师优化配置的系列措施,得到教育部领导充分肯定。一是印发《关于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优化配备与培养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分乡镇、分学校、分学段、分学科逐年精准测算2024年至2035年的教师存量与培养补充需求,抓紧制定或修订本地中长期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个市州、79个县市区已修订或即将出台教师队伍规划,其余市州和县市区正在制订过程中,均可年底前完成。二是联合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积极开展跨区域、跨学校、跨学段师资调配改革试点,全面盘活和优化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着力破解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三是会同编制、财政、人社等八部门印发《湖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指导与督促市县两级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工作要求并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建议,积极会同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加大政策供给,加强协调联动,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关于“加强教职工结构调整的顶层设计”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基本构建起资格准入、培养培训、素质提升、德能评价、职称评审、编制配备、岗位管理、待遇保障、表彰奖励等全链条教师队伍建设制度体系。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制定实施教师队伍配备优化攻坚行动,指导督促市州、县市区顺应人口变动趋势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全面出台中长期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新时代教师队伍制度顶层设计。同时,认真落实晓明书记近期关于“参照小升初微机派位的做法,研究以片区几所义务教育学校为一个单元,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机制化跨校交流任职,有效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更好推动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重要指示,会同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市县落实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改革教师编制和岗位核定到校的做法,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由市县教育部门在现有教师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选课走班、小班化教学等实际情况与教学需求,统筹灵活分配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并完善学区走教、轮岗交流、转岗培训等机制措施,全面盘活教师资源,并通过补充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紧缺学科教师、试点小班化教学等途径分流富余教师,确保基础教育顺利“渡峰”。
二、关于“加强教师队伍业务培训”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培训取得实效。
一是率先响应教育部“双名计划”政策要求,大力实施湖南省“双名计划”,每三年遴选培养100名省级名师名校长,带动培养1000名卓越教师校长,滚动培训10000名以上市县青年骨干教师校长,并设立省级统筹实施的培训项目,省级新增1120万用于“双名计划”工作室建设,示范带动全省教师培训。
二是从2023年开始,采取竞争择优而非平均分配的方式,将国培资金的近70%下沉到市县,并将国培管理权限下放到市州,由市州管理和评价本级项目和项目县,着力打造以市州为统领、县区为基础的区域教师培训新生态。2023年,共设置796个“国培”子项目,下拨资金12790万元,已培训57583人次,其工作经验被教育部有关专题会议推介。
三是指导与督促市县将国培项目与校本研修进行融合设计,推动国培项目打通教师培训“最后一公里”,引领教师扎根课堂教学开展常态化研修,切实解决教师培训体系“落地生根”问题。2023年,全省共有30所优质学校、幼儿园承办国培项目,基于课堂开展沉浸式培训。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加强教师培训总体规划,落实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统筹利用“国培”“省培”资金,大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与转岗教学能力。同时,指导与支持各级搭建名师名校长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等教师成长平台,示范带动全省教师培训,2024年拟精准设置“国培计划”5大类项目、540个子项目,规划培训教师45000人以上。
此外,我厅还将根据您的建议,督促县市区持续落实好贫困地区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策、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切实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切实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与幸福感。
三、关于“保障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教育需求”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教职工编制调整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教育需求,采取编制倾斜安排、公费定向培养、提高教师待遇、开展轮岗交流等措施,吸引与支持优秀人才到农村地区从教。如,统一城乡编制标准,明确编制配备向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对在校学生数在1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统一按照教职工与班级比为1.7:1的标准单独核定基本编制;深入实施农村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指导各地按需精准确定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规模,2023年和2024年分别招生8397人和2300余人;实现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全覆盖,并坚持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艰苦地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倾斜;大力实施“三区”支教、“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选派支教教师1481人,招募银龄讲学教师407人。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委编办等部门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针对学龄人口急剧变化的影响,指导县市区在现有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加强跨学段优化配备,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同时精心组织长沙支援“大湘西”教育计划和“三区”支教计划,督促指导市县加强城乡间、学区内教师交流轮岗,并通过结对帮扶、农村支教、教师走教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确保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先后实施“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多媒体教室全覆盖攻坚行动”,实现全省2.8万余所学校和教学点网络、多媒体教室两个全覆盖,为学校开展信息化教育教学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不断优化以国家平台为核心、省级平台为枢纽、市县校平台为端口的互联互通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并上线“湖南智慧教育平台电视端”,拓展平台覆盖终端,为偏远地区学生利用平台资源开展自主学习提供便利。在此基础上,持续建设“我是接班人”“智趣新课堂”“大国长技”“未来建设者”等数字资源品牌,满足全省广大中小学师生更加丰富多元的课程教学资源需要。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重点是推动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一代智慧教学终端普及推广工程,全面推进中小学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更新换代,促进中小学特别是偏远地区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改善和应用,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光纤、无线网络全覆盖;同时,大力推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引导教师应用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和教学研究,充分发挥平台对教师专业成长的支撑作用,并引导学生利用平台开展自主个性化学习,助力“双减”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关于“加强对教育发展的监测和评估”的建议
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教育督导条例,先后开展了“两基”评估验收、县级行政区域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和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督导考核等系列基础教育发展督导监测评估活动,建立起集督政、督学、评估于一体的基础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对标中央要求,先后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制出台《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湖南省中小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办法》《湖南省基础教育监测办法》等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基本搭建起我省教育督导评估“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在抓好新一轮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等三项督政工作的同时,统筹开展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诊断监测,将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并组织122个县市区和近2万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了首轮监测工作;完成了1.6万余所幼儿园首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985所高中阶段学校首轮网络自评工作,并在全国首创民办高校专项督导,组织对长沙医学院等4所民办高校进行了全方位督导。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以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统领,以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基础,以督导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不断完善教育督导机构有效运行制度、政府督导评价制度、学校督导评估制度、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制度,深入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系列专项督导评估与监测,构建起具有湖南特色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与教育发展监测评估机制,为实现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保驾护航。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教育工作尤其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7月26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杨金红
联系电话:0731-84117881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邮政编码:4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