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93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93号提案的答复
梁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建议》收悉。我厅支持委员所提建议,经商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培养时代新人”的目标任务,把红色研学摆在突出位置,建设“我的韶山行”等红色研学基地,典型经验得到国务院丁薛祥副总理肯定性批示。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发文,在全国推广我省经验做法。同时,研学实践活动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需要我们有关部门切实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统筹管理。
一是关于完善机制建设,加强行业监管。教育厅等十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健全经费筹措机制上,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旅游等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同时,为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和校外教育载体建设,积极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将湖南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等49个单位命名为第一批湖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并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届5年,届满时经省市两级检查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不合格的予以摘牌。此外,还将124个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认定为湖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并鼓励各基地免费接待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023年全省组织10万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研学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统筹保障,投入8300余万元用于学生研学、营地建设和课程开发等。高标打造研学营地。投入近1000万元,对照全国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营地建设标准,大力推进韶山学校老校区提质改造,一期工程建成投用,新增床位1010张,完成多功能报告厅、教室、餐厅、运动场、篮排球馆、医务室等项目改造建设。同时,我省也通过对研学旅游机构的认定和出台相应的规定,规范研学基地建设。2022年,我省通过湖南省研学旅游质量中心认定委员会,认定了全省104家湖南省研学旅游基地(其中20家为研学旅游示范基地)。通过出台《研学旅游服务规范》和《研学旅游基地评价规范》,明确研学市场的准入门槛、活动规范和安全要求,推动中小学研学规范化发展。
二是关于建立行业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我省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根据不同学段的研学实践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具有湖湘特色的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下力打造如针对“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范本,强化行前、行中、行后组织,强化课程打造,优化线路设计,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受到社会、家长、学生好评。我省组织省教科院、省党史陈列馆、高校和中小学校专家深度挖掘韶山红色教育和思政教育资源,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认知规律,开发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共24堂主题研学课程。选取“饭篮子”“七十三个补丁的睡衣”“毛岸英照片”“半书床”等一批具有代表性、感召力的文物作为思政课的“生动课本”,让学生在实景感受中激发思想共鸣。同时,我省鼓励各市州,依据各自优势,开展研学实践路线、课程开发。2023年5月,郴州市教育局公布了红色文化、绿色生态、传统文化、农耕文化、科普教育、国防教育、西河示范带等七大主题研学实践推荐线路。12月,湖南省红色文化旅游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吴丹发布了10条湖南红色旅游研学精品线路。如长沙市主动与5个省级、21个市级红色教育基地建立常态化共建共育运作机制,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全市红色景点,对留存在长沙的每一段革命故事、每一处文物旧址、每一个教育基地进行分类,挖掘红色资源蕴含的时代价值,从人、事、物、地4个维度选取12大主题内容的红色故事搭建课程体系,内容涵盖教学主题、教学方式、教学素材等,让学生从丰富的红色资源中感悟初心使命。
三是关于公示收费价格,公布活动方案。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等文件,要求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经费,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学校要事先征求家长意见,按照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按次向学生据实代收,并公开收费明细。学校在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管辖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研学实践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严禁未履行报备程序自行违规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承办机构基地等名义代收研学实践费,严禁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研学实践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承办机构基地利益输送,损害学生利益。
要求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费用外,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学校要事先征求家长意见,按照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按次向学生据实代收,并公开收费明细。学校在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前,必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管辖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从活动的计划准备到组织实施,全程应公开、透明、可监督,保证学生利益,保证家长选择权和知情权。研学实践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严禁未履行报备程序自行违规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承办机构基地等名义代收研学实践费,严禁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研学实践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承办机构基地利益输送,损害学生利益。
四是关于加强安全保障,杜绝安全隐患。我省《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7〕37号)要求,各地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为加强研学活动安全管理工作,2023年9月2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意识,紧绷思想之弦、严密组织实施,确保研学活动万无一失。并逐一与各市州教育部门负责同志电话,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7〕37号)和《“我的韶山行”湖南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实施方案》(湘教通〔2023〕162号)文件要求,规范研学活动组织开展,严禁中小学校在周末、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活动,避开人流车流高峰,错峰组织开展研学活动。并将研学活动组织纳入安全隐患排查和教育督导内容,压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地严格各类研学活动审批备案管理,要求计划开展研学的中小学校务必选择具有专业资质、信誉好的研学服务机构,合理安排研学活动时间,与研学服务机构、学生家长签订好安全责任书,压紧压实研学安全各方责任;扎实做好学生行前安全教育和研学车辆安全隐患大排查,配足配优司机、带班教师、随车安全员、随团医务人员等人员力量,强化行中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的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切实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9月5日,省教育厅与省积极与省高警局对接,就加强研学出行信息共享,做好行中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工作进行共同研究谋划,达成了工作共识。督促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高速交警支队建立健全信息联络机制,共同做好学生研学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案,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排查,落实落细安全保障措施,全方位筑牢研学活动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下一步,我省针对您指出的研学实践活动存在的问题,将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研学服务。
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加强行业监管。加强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收费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学校及校外相关研学服务机构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涉嫌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收费政策落实以及校外相关研学服务机构收费(价格)行为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加大研学精品课程开发力度。鼓励高校、基地、博物馆等主体开展研学旅游课程开发,设立省市两级研学旅游精品课程评选机制。
三是继续加强安全保障,杜绝安全隐患。定期加强研学安全隐患排查和教育督导,开展研学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要求研学服务机构安排1名负责人随团调度,以及为每台车配备1名安全员,并按要求为参加研学的师生购买保险。
四是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要求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活动规划和执行过程,加强对研学活动开展、收费监督,畅通家长反馈意见的渠道。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充分发挥长江流域研学旅游联盟作用,推动研学活动开展。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研学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学校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开展研学业务培训;地方文旅部门定期对研学基地开展研学旅游指导师培训,同时举办指导师技能大赛,提升研学服务人才的水平。
感谢您对研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罗焱标 联系电话:0731-84722964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邮政编码:4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