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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80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4-06-19 16:44 【字体: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80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湖南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践行教育公平》的提案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湘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号)等文件,支持补齐乡村学校办学短板,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关于“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一是明确人员配备标准。我省规定乡镇寄宿制学校各类人员配备标准,其中:心理健康教师按照生师比1000:1,校医600:1,食堂工作人员100:1的标准进行配备,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每校至少配备1名食堂工作人员。幼儿园从业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为1: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为1:80。我厅还将中小学校校医和保健教师、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情况列入“健康湖南”考核指标,每年对各市州进行考核。经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省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人员的中小学比例为89.9%,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比例为89.4%。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同时,我厅制定颁发了《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完善食堂管理制度。三是指导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县市区进行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学生食堂“带量食谱采购”清单,提高营养搭配水平。目前,我厅正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考虑根据市场价格适当提高寄宿生伙食补助标准。

二、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厅坚持把教师队伍作为第一教育资源,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着力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持续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建立覆盖基础教育所有类型、学段、学科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体系,并积极引导市县和师范院校主动适应学龄人口急剧变化形势,动态调整学段、专业招生规模,合理设置师范专业,大力培养一专多能“全科教师”、紧缺薄弱学科教师。2023年,全省共招收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8397人,招聘特岗教师848人,较上年总体压减超40%。二是推进“县管校聘”改革,2024年1月,我厅联合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县管校聘”新机制,加大“三区”支教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打破城乡校际壁垒,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和均衡配置。三是倾斜支持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先后出台《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及管理办法》(湘职改办〔2019〕8号)、《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湘职改办〔2020〕13号)等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对包括寄宿制学校在内的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副高通过率可以在55%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特别是建立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申报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教师,直接评聘为基层高级教师。2023年,我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23人获评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各市州做好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公开招聘、考核等相关工作,为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关于“完善硬件设施,优化软件配备”。一是提高经费保障水平。2016年起,我省建立起了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保障政策、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三个统一”,“两免一补”等义务教育补助资金随学生学籍流动可携带。从2023年起,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从650元/年提高到720元/年,初中从850元/年提高到940元/年。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所需资金按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2023年,中央及省级安排资金约66.94亿元,保障787万义务教育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二是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引导市县充分考虑办学实际需求、农业人口转移趋势和空间布局等因素,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支持每个乡镇重点办好一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教学点。2023年,省财政统筹资金约25.72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硬件缺口,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2023年中央及省级安排校舍维修资金14.12亿元,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等。三是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我省2021年启动了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支持每个乡镇建设1所以上标准化寄宿制学校。省教育厅组织编制5年项目规划,颁布了《湖南省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投入82.74亿元,完成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项目校1197所。2024年,计划完成350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将进一步改善。

四、关于“构建乡镇寄宿制学校与城区学校交流网络”。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行校校结对帮扶,促进教学质量优质均衡。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汝城县文明瑶族乡第一片小的指示,指定芙蓉区东郡小学结对帮扶第一片小,全面提高第一片小教育质量。二是建立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对口帮扶制度,在省、市、县分层分级推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共建共享,助力农村薄弱学校更新理念、加强管理、改进教学。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基础教育校校结对帮扶学校已有2200多对,覆盖了贫困和薄弱学校学生约356万人。推选长沙市和怀化市20所学校为结对帮扶工作优秀案例单位,并给予资金奖励。三是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办好网络课堂,利用互联网的力量,突破时空局限,把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课程带给农村偏远地区的孩子,实现网络联校的学生一起上课、教师一起教研。四是在贫困地区建设芙蓉学校帮带体系。依托在贫困地区建设的101所芙蓉学校,对上遴选各地最优质的学校对芙蓉学校进行传帮带,对下每所芙蓉学校结对帮扶所在地的薄弱学校、教学点,形成“上联名校、下联村小”的优质资源共享模式,辐射带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据统计,全省共组建学校集团514个,集团内学校2724所,覆盖学生323.6万人。在省、市、县分层分级推进城市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对口帮扶,共有1722所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薄弱学校3122所,覆盖薄弱学校学生329.4万人。今年上半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长沙市基础教育质量优势,促进大湘西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大湘西地区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帮扶工作第一轮实施方案》,组织长沙市的优质中小学校对口帮扶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的10所高中、47所初中,互联互通100所小学。

五、关于“建设对学生关爱的内外部环境”。我省高度重视学生关爱工作,多措并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中小学极端案例数下降16.2%,扭转了前几年急剧增长的势头。组织召开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推进会议,印发《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措施》,将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教育督导评估重要内容。组织中小学心理健康高危学生排查并公布定点医院名单。对全省140名心理骨干教师和13962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以及普通班主任开展全员培训,受益教师20余万。升级打造湖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平台,在全国首拍6堂心理健康“亲子剧”和6堂心理健康系列“心理剧”。衡阳市持续推进“心育护花”专项行动,全市域学习推广心理健康教育“衡南经验”,“心理健康月”活动、心理健康大筛查、心理健康教师专业能力竞赛和典型案例遴选等活动全面落实。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引导市县充分考虑办学实际需求、农业人口转移趋势和空间布局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动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在农村地区以寄宿学校建设为抓手,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合理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做好乡镇学校交通、教师周转房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支持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评优评奖向乡村教师倾斜。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农村教师定向培养、“三区”教师、“银龄”讲学等教师支持计划,推动优质教师资源下沉。推动建立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库,并对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缩小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教育质量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肖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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