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18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18号提案的答复
许利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方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
近年来,湖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发挥高等教育在建设教育强省中的龙头作用,不断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加强地方高校人才队伍建设,为持续用力打造“三个高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多措并举推进人才引育用留。一是搭建平台育才。支持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我省新获批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比增长63.6%。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等高校实现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覆盖,湖南工业大学实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零的突破。目前,全省设立博士后站点346个,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12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94个,在站博士后2000余人。二是专项活动招才。举办湖南省第一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2023中国国际轨道交通和装备制造博览会人才峰会等活动,邀请省领导致辞和推介人才政策。创新开展“人才对接城市巡回洽谈会”“百名博士潇湘行”等活动,积极为高校招才引才。建设高端乡情人才数据信息库,采集人才数据共10万条,为高校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数据支撑。举办湖南省首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团参加全国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提升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积极展示湖南高校水平,推动各类人才和智慧资源汇聚湖南高校。三是市场主导引才。深化推动《关于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促进市场化引才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通过壮大引才市场主体规模、加大奖励支持力度、提升市场化引才服务等措施,以“单位出题、政府张榜、能者解题”的方式,大力开展市场化引才。编制发布《湖南省2022-2023年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中高级人才需求目录》,汇集包含教育领域的各行业紧缺岗位需求数据,为高校引才用才、高层次人才应聘提供科学指引。
(二)激发人才队伍创新活力。一是认真实施人才项目。做好国家人才计划项目遴选推荐,加大力度实施“芙蓉学者奖励计划”、“三尖”创新人才工程等,其中芙蓉学者项目在选聘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由两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一次,2023年共选聘芙蓉学者110人,遴选芙蓉教学名师110名、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25个,新建50个高校科技创新团队。近两年“三尖”(拔尖、荷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共支持860人,其中省属高校及附属医院210人,占比24.4%。二是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不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2023年“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面向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重点企业免于评审、直接遴选科技人才168项,占全部立项数的38%,实现“谁用谁评、谁干评谁”。激励院士专家甘当人梯,积极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充分发掘有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2023年度共有38名湖湘青年英才通过院士专家免于评审、直接推荐产生。三是活用政策聚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明确:省属事业单位调入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市州以下事业单位调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采取组织推荐、直接考察的方式产生流动调配人选。同时,持续开展事业单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允许并鼓励用人单位自主设置条件、自主发布公告、自主组织实施,为地方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三)用心用情做好人才服务。一是全面推进校友回湘工作。提请省政府印发《推进“校友回湘”工作方案》,召开推进“校友回湘”工作全省教育系统内部通气会,积极搭建平台、优化服务,促进“校友+人才、科技、项目、企业、教育”在湘落地生根,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二是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难题。研制紧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优待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入(转)学申请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2023年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121人,其中紧缺人才子女30人。筹备建设长沙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支持湘江新区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工作。三是提高人才相关待遇。联合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进用编绿色通道,提升人才引进竞争力。委厅领导带头联系、亲自看望教育系统专家人才,配合有关部门开通人才出行和就医绿色通道,表彰2023年“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营造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四是完善人才激励措施。出台《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40号),允许包括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突破现行工资制度,对紧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分配形式。支持高校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职能定位和事业发展方向,合理调节教学科研及辅助人员、实验设计与开发人员、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出台《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1号),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积极推动高校科研人员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行绩效工资单列政策,探索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实现高层次人才的收入与业绩挂钩、回报与贡献匹配。制定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推动高校完善分类评价激励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2023年全省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为36.41亿元,同比增长24.65%。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推进市场化引才。大力引入高水平猎头机构,培育发展高端人才服务业,运用市场化、专业化手段,为各地引入急需紧缺人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积极举办“智汇潇湘”系列引才活动,为高校搭建好引才育才平台。
二是加强高校博士后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荐“双一流”高校优势学科博士点申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培育支持中小微企业联合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提升高校吸引集聚博士后人才能力。
三是大力推动高校人员创新创业。设立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基金“博士后创业”专项,支持博士后创业带动大学生就业。对博士后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吸纳大学生共同创业的给予重点资助。
四是进一步深化高校薪酬改革。适当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理顺工资结构,引导合理开展内部分配。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单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政策,对科研成果转化实效好的特殊人才实施精准激励。
五是扎实推进“湘智兴湘”工作。完善《推进“湘智兴湘”工作实施方案》,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与“湘商回归”“校友回乡”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湘智兴湘”工作,通过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等方式,广泛吸引人才回归创新创业,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六是完善“三尖”创新人才工程。围绕省委省政府2024年重大决策部署,以“五大标志性工程”为总揽,加快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实施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湘智兴湘等重点专题。持续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完善人才评价指标,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坚持人才、平台、项目一体化配置,增加用人单位自主权,形成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专家荐才”制度,激励院士专家甘当人梯,积极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充分发掘有潜力的科技人才。
七是优化创新生态。完善“湖湘院士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教育、医疗、购房、出行等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建立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简化项目验收程序。落实《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青年科技人才奋力打造青年科技湘军的若干措施》,力争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
感谢您对地方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人事处熊沩 联系电话:0731-84715485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邮政编码:4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