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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984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4-06-20 11:49 【字体: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984号建议的答复

彭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编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障措施、促进规范发展,持续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通过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程,我省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撤并工作更加规范,农村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乡村学校“小、弱、散”的情况有效改善,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更加完善、师资更加优化、质量得以提升,农村学生成长成才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政策支持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随后,我省出台多部文件,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规范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管理,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一是202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学校布局的原则和要求,从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资建设、建立保障机制等方面出台了多项举措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为规范各地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同时印发了《湖南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提出了十条基本要求。

二是2020年省财政厅起草、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文件从激励乡村教师安心任教、鼓励城区教师到乡村任教、改善乡村办学条件、提高乡村学校教育质量四个方面,提出了8条具体措施,支持乡村学校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

三是2021年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学习推广新田经验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推广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的“新田经验”,提出了6个坚持的工作要求,即:坚持党政主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质量第一、坚持着眼长远;并要求在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中不搞行政命令,不下停办指标,实行一校一策,宜停就停、宜并就并、宜留就留,坚决反对简单粗暴“一刀切;对拟停办的学校要做到“群众不愿意不停办、工作不到位不停办、保障不落实不停办”。

四是2023年12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通知》。文件再次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撤并,办好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确保学校的撤并取得群众同意,保留的学校办得群众满意”。

二、细化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

一是制定总体工作规划。2021年7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21〕198号),指导各地制定了2021-2025年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方案,科学规划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整体工作目标和分年度任务,将工作规划具体到学校。2021年底,全省有小规模学校的县市区均按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是分批积极稳妥推进。2021至2023年,我省连续三年把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项目,3年共停办乡村小规模学校3022所,提质1883所,各地投入资金9.03亿元。其中2021年,全省停办乡村小规模学校1588所,提质改造832所,各地投入资金3.73亿元;2022年停办711所,提质改造585所,投入资金3亿元;2023年停办723所,注销679所,提质改造466所,投入资金2.3亿元。2024年,经各地报送,全省拟停办568所,拟提质改造285所,拟投入资金1.05亿元。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工作过程中,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停办学校要谨慎稳妥,每年的工作任务数量由县市区自行确定;对拟停办但确实难以完成任务的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说明,在年终考核时不予扣分;对于暂时不支持、不理解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的地方,要耐心做好工作,不能急燥冒进,根据情况暂停或延期停办,严防出现负面舆情和集体上访事件。

三、严格工作要求,完善保障措施

在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中,我省始终坚持严格按政策推进,尊重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关切,把全面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督促各地解决好上下学交通、用餐、住宿、心理健康、生活适应等问题,努力使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发展愿望相一致。

一是明确学校布局调整原则。要求各地根据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及变化趋势,统筹县域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科学设置乡村小规模学校。学校设置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是规范学校撤并程序。涉及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并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将群众满意作为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的最高标准,对群众不满意的方案要修改、暂停或取消。将拟停办学校作为工作重点,细致认真对待群众反馈,对拟停办的学校要做到“群众不愿意不停办、工作不到位不停办、保障不落实不停办”。坚决防止因为优化提质工作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负面舆情事件。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按规定拨付乡村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监督指导乡镇中心学校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挪用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其他专项资金。按照“各地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财政投入不因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而减少,结构调整后的资金用于质量提升和奖补”要求,省财政对因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减少安排生均公用经费的县市区,将省级资金减少部分予以补足。2021年、2022年给各地共下达了4600万元、7746万元资金予以补助,按照撤并学校数量分配到县。2023年为“两类学校”共分配中央和省级资金8.2亿,其中按照因素法为乡村小规模学校分配1.6亿(中央资金7746万,省级资金8704万)。

四是建好寄宿制学校。解决好乡村学校生源萎缩和质量不高问题,治本之策是加快建设并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为确保一定的办学规模和较高的教学质量打下条件基础。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我省规划五年内,在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软硬件条件达标、教学质量较好的标准化寄宿制学校。2021年启动了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投资82.74亿元,共计新建、改扩建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省级项目校1197所。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支持乡镇寄宿制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必要的教学及辅助用房配套建设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卫生厕所等生活服务用房,截至2023年底,全省“薄改与能力提升”累计支出99.63亿元,涉及项目学校3766所。提高寄宿生生均经费。2020年起,对义务教育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再提标100元。2023年,中央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300元,我省再增加100元,提高至400元。同时,严格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2023年落实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95.92万人次,金额5.61亿元。

五是强化保障要求。在优化提质工作中,要求各地通过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等方式,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良好义务教育。完善通往乡村小规模学校的道路和安全设施,根据需要开通校车服务,科学设置足够的校车线路,建立完善校车运行长效机制;在必要的学校为学生提供中餐,或者提供午餐加热服务,实施好营养餐计划;在有寄宿生的学校,建设好食堂、宿舍,配备好必要的热水等生活设施,加强夜间安全管理;落实好家庭贫困学生交通、生活补助,防止学生失学辍学。

六是办好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将乡村小规模学校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对校舍、运动场、教学设施及安防设施进行改造提质;保障音体美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图书、安防设施等按标准配备到位,满足教学和安全防范需要;支持食堂、饮用水设施、浴室、厕所等维修改造与建设,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开通校车服务。指导做好校车安全管理,省本级每年安排校车奖补专项资金10080万元。建设教师周转宿舍。支持在交通不便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或新建一批教师周转宿舍,全省已累计建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1.85万套。配备网络设施。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部接入互联网,配备网络教学的设施设备,使每所乡村小规模学校都具备开展网络教学的条件。建设好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免费为乡村小规模学校服务。开展农村网络联校建设,为乡村小规模学校提供同步优质教学资源。

七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完善管理制度。在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管理上,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统一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教师管理。推进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统筹排课、教师集体教研备课。深化教学改革。通过教师走教、送教、网络教学等方式,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落实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对乡村走教教师给予适当的差异化交通补助等。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采用更加灵活的教育教学方式,突出因材施教,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育人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开发校本课程,充分利用乡村资源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指导各地组织开发适合乡村小规模学校使用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培育、推广一批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优秀典型案例,探索适合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育教学方法。建立帮扶机制。支持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结对帮扶,鼓励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集团化办学。要求每一所乡村小规模学校都要有一所相对优质的城镇学校或完全小学结对帮扶,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加强教师教研。实行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小规模学校制度,积极开展联片教研活动。组织中心学校教师到乡村小规模学校开展送教研上门,送优质课上门等服务。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鼓励城区、中心学校教师与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开展“一对一”传帮带,为提供传帮带服务的城区和中心学校教师计算工作量。

八是做好闲置资产处置。我省在相关政策文件中明确要求,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防止教育资产流失;对已经撤并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比如,新田县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幼儿园14所,创办“留守儿童之家”88个,有效破解了闲置资产处置难题。同时,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教育领域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国有资产自用、共享共用、出租、处置等行为,资产处置按照“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的原则,一资一策,通过优化使用、共享调剂、公开出租、市场处置等多途径、多方式,加快分类盘活处置各类存量国有资产。

九是加强工作督促检查。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监控。结合为民办实事系统,厅教育厅开发了乡村小规模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对各地学校停办、注销、提质改造进度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纳入考核检查。省教育厅把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列入各项考核检查中,作为义务教育工作督察、检查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各市州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任务学校的检查督促情况列入工作考核内容,要求县市区要对每一所任务学校检查到位,市州对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建立问责机制。对信访、阳光服务平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中涉及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的内容,立即交办,及时调查处理,对因乡村撤并导致学生失学辍学或产生负面舆情的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在年终考核时扣分。

十是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为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我省于2017年7月印发了《关于做好统一全省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的通知》(湘编办〔2017〕18号),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明确编制配备向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对在校学生数在1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统一按照教职工与班级比为1.7:1的标准单独核定基本编制,把中小学教职工附加编制标准提高到5%。根据各地学生数量变化,先后4次动态调整了教职工编制总量,有效保障了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我省不断深化中小学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鼓励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将编制资源优先用于专任教师,支持各地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

四、存在的困难

一是教育经费显不足。虽然我省已按政策落实对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但是一个学校正常运行需要的电费、办公费、教师培训费、教学活动费却不会因为学生人数的减少而同比例降低,同时近年来还增加了课后服务、教育信息化和校园安全设施设备等运维开支,小规模学校的公用经费仍显不足。

二是办学水平提高难。部分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差,急需改善;青年教师、优秀教师派不进、留不住;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开设没有保证;教师教研难以开展,教师自身成长困难;学生集体活动难开展、综合素质难提高;教学质量普遍较差且缺乏提升途径。

三是学校停办撤并难。有些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落后、生源逐年减少、教学质量很差,理应进行适度撤并,但困难重重。部分学生家长为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或者有开办小卖部等其他利益关系,想继续保留学校;部分村委干部因办学情结和办学政绩,也不愿本村学校在其任期被撤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了多拿公用经费,不愿意停办撤并。

四是闲置资产处置难。乡村小规模学校停办后的资产处置是一个难题。一些学校办学年代久远,学校资产归属和产权不明晰,停办后不好处置;有的学校停办后处于闲置和无人管理状态,教学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资源浪费严重。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的政策要求,指导各地加强调研,积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进一步优化乡村学校布局,科学设置乡村小规模学校。持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对生源少、条件差、质量低的学校,结合实际实施优化撤并或提质改造。把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各方面资源,把村支两委办公场所、辅警工作站、卫生所、快递收发点等建在学校周边,把村医与校医、辅警与学校保安、村活动场所和学校操场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以学校为核心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涉及学校停办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是否停办。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召开论证会、听证会、发放公告、逐级审批、组织撤并的程序做好撤并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停办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三是进一步做好闲置资源处置。进一步做好闲置校舍盘活、管理和维护,统筹协调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学前教育、成人教育等教育事业。也可视生源增加、群众意愿等情况适时恢复办学,不得造成教育资产流失。

四是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政策举措,从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课堂教学、教研教改等多方面入手,推进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结对帮扶;办好网络课堂,把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课程带给农村偏远地区的孩子;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不断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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