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05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05号提案的答复
陈艳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服务现代制造业发展的省域职教体系构建对策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产教协同指挥机构”的建议
2020年1月,省政府印发的《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完善省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召集人。近年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省教育厅等8个部门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协同推进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2023年12月,教育部和省政府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立部省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实施方案要求,提请省政府组建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推动落实产教融合各项任务。积极支持省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省教科院和相关院校,联合头部企业成立湖南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智库,定期发布产教融合发展白皮书,为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提供决策咨询。
二、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优惠政策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对接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重点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和深化相关体制机制改革等。截至目前,全省共培育省级产教融合性企业455家,向国家发改委推荐三一集团成功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企业建设培育1年期满后,自动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为充分调动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性,接下来,我厅将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加快出台产教融合组合式激励措施的实施细则,细化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方面的操作办法。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统筹政府财政投入和职工职业教育经费,积极吸纳产业资金、金融机构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探索设立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基金,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职业学校核心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
三、关于实施产教匹配工程的建议
去年10月,省教育厅联合发改、工信、财政、人社等五部门,印发了《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引导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到2025年优化调整20%左右的学科专业布点。2024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健全完善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的动态调整机制,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新增专业点182个、撤销专业点70个,对接“4×4”现代产业体系设置专业点1586个,占比74.71%,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匹配度有效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推动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产业园区、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参加的对接会商机制,探索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人才供需信息预测机制,定期发布区域产教融合人才供需预测白皮书,建立供给侧和需求侧人才流动“双向通道”。依托产业园区建设20个左右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单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成立40个左右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积极探索实体化运作,协同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师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和关键应用技术研发。探索建立产教融合领军人才、产业教授选聘,推进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双向流动。
四、关于职业院校与产业共建实训基地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议
“十四五”以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筹推进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推荐11所高职院校、3所中职学校入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立项建设80个集教育教学、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等于一体的省楚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引导职业院校和相关企业自主申报建设127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指导各类实习实训基地健全管理机构和章程制度,明确各方主体责权利,积极探索实体化运行。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充分调动各方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为实践中心的管理运营、设备维护更新、基础耗材等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员投入。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通过开展社会培训、技术服务等方式,增强实训基地的自我造血功能。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分类制定各类实践基地评价指标,建立建设绩效监测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绩效评价情况将作为评价各地各校职业教育改革成效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建设绩效情况分类给予支持。
感谢你们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处彭文科 联系电话:0731-84714893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邮政编码:4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