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28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28号提案的答复
陈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政府政策供给、促进地方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对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商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民办高校发展纳入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中去”我省高度重视民办高校发展,《湖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出,“推动民办高等学校转型发展,培养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需要的人才”;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指出,“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优化高校布局,促进高校学科专业重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我省在实际工作中大力支持民办高校设置、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去年发布的“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中,新设置2所普通高校都是民办,新设置12所高职有9所是民办(有5所已在2023年招收第一批学生);近期“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中期调整,调入规划新设置4所高职也全部是民办,这样的民办高校设置力度前所未有。我们也鼓励更多民办学校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
二、关于“树立多样化质量观”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每年对民办高校开展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在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法人治理、办学条件、办学行为、资产财务管理、师生权益保障等六大方面全方位体检,形成年检结果,主动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专门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向相关高校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整改。同时,我们注重年检结果运用,鼓励争先创优,将年检结果与各民办高校招生计划、评先评优等挂钩,引导民办高校规范办学、办出质量。委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曾多次在民办高校董事长、党委书记、校长参加的会议上强调,民办高校在专业设置上不要追求大而全,要立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突出特色与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我省财政每年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全省民办高校发展建设。2023年,省级财政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专项资金516万元,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1590万元,学生资助资金24172.43万元。省教育厅专门安排民办高校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民办高校发展。各市州分别设有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根据自身财政情况支持地方民办学校发展。由于我省目前的财力状况,财政资金支持民办高校发展的力度还有提升空间,我们也会积极协调争取。下阶段,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资源统筹,继续支持地方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对民办高校申请校外科研项目予以支持”
近年来,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积极支持民办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立项支持湖南信息学院等民办高校参与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长沙医学院、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湖南信息学院和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等民办高校基金项目20余项。2022年遴选100个湖南省“十四五”应用特色学科中有6个民办高校的13个学科成功入选。2023年立项建设41个湖南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中,有湖南信息学院“导航安全智能监测技术”等6个实验室成功立项;2023年立项建设50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中,长沙医学院“神经退行性疾病发病机制与分子诊断及干细胞治疗”和湖南信息学院“智能感知与计算”团队成功立项。2023年还支持涉外经济学院等6所民办本科高校立项173项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下一步,我厅将联合省科技厅,一如既往的在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科研项目方面给予民办高校支持,推动民办高校学科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民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7月13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民办处张宇
联系电话:0731-84714896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邮政编码:4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