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71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2-05-13 16:29 【字体:



湘教复字〔2022149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0971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代表:

提出的《关于打通“教师减负”最后一公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教师责任边界,防止过多过滥,减少没有必要的非教学任务进入校园,从而减轻学校教师和家长的负担”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教师减负作为落实教育“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整治教育系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主动作为、持续用力,较好地激发了教师队伍活力。

一是各级领导重视。中央教师减负文件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明确提出十五条减负刚性措施。2021年底,省委组织开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专项督查,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列入六项重点督查内容之一。省纪委监委将教师减负工作纳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强化执纪问责支撑力度。大部分市县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出台制度文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对涉校负担工作实行计划审批、清单管理等方式,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二是组织专项清理。各级结合当前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清理,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全省重点纠治中小学竞赛活动项目过多过滥现象,2021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压缩至1项。今年2月,省级层面专门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名义发文,要求各省直单位对涉及中小学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进校园活动事项进行申报,由我厅进行汇总统筹后,将相关事项分别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同时,我厅积极督促各市州对本地区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开展专项清理,对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要求各市州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三是开展联合督查。2021年底,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要求,我厅联合省发改、财政、人社、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聚焦各地党委政府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等方面的重点内容,在全省开展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专项督查。全省共组成7个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采取书面与实地、明查与暗访、随机选择与蹲点调研等相结合的方式,分赴14个市州50个县市区开展实地督查。各督查组有针对性地寻不足、找差距、排隐患,并邀请相关媒体记者跟随暗访,及时记录发现的经验做法和突出问题。其中,各地教师反映较多的负担过重问题有:需要下载与教学无关的APP过多、迎检任务过重等等。督查结束后,向全省印发了督查情况通报,督促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地方党委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持续改善教育民生、减轻教师负担、落实教育重点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为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202110月、12月,我厅相继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对照国家教师减负文件和我省教师减负清单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针对基层学校和教师反映强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和各类“进校园”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压实各级党委的责任,要求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切实加强涉及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要指标,强化督导力度,确保教师减负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在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中小学教师负担重的源头错综复杂,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任务仍然较为艰巨。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央教师减负文件和我省教师减负清单要求,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落实。一是对省直单位涉及中小学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进校园活动事项进行统筹整合,其中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其他保留的进校园活动事项拟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名义印发各市州。二是指导各市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进校园活动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总量、层级、规模和频次,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三是省政府教育督导办继续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纳入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对于教师负担过重问题,一经发现,立即要求整改,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四是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省教师减负工作的正面典型和取得的成效,在教师减负工作上发出“湖南声音”,努力改善中小学教师的从教环境。

二、关于“对一线教师多一些关心与爱护,着力减轻教师额外负担,在中小学实施课后延时服务后,可统筹安排“弹性上下班”的建议。

202110月,我省出台的《湖南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2号)提出了“鼓励学校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调休等措施”。《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湘教发[2021]52号)也提出了“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可由其所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实行‘弹性上下班’制。”综上,我厅鼓励各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弹性上下班”。

感谢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2513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人事

联系电话:07318471548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71号建议的答复

28841539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9783191(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