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05号建议的回复
湘教复字〔2022〕136号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605号建议的回复
李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推广使用普通话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于我省语言文字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语言文字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语言文字工作作出重要的指示批示,明确提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等重要方针政策。为推进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普通话在全国普及率达到85%,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语言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一、制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推普工作不达标”的症结
近年来,我省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动发挥语言文字服务我省“三高四新”发展战略的基础性作用。我省是方言大省,素有“五里不同音、十里不同调”之说,普通话普及率相对全国平均水平仍处于落后地位。根据2018年-2020年全省县域普通话普及率调查数据显示,全省基层干部普通话培训需求数约为6.6万人,反映出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干部的普通话应用能力亟待提高。综合调查数据分析,制约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应用能力提升的原因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语委组织机构作用不明显。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是由多个成员单位组成,语委办作为常设机构设在教育行政部门合署办公。目前来看,教育系统的推普工作成效显著,其他行业缺乏有效的工作联动,导致推普工作在某些机关单位成效不明显。
二是相关政策落实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当中,对公务员使用普通话以及普通话等级都有明确的要求,包括各市州、县(市区)也有相应的政策要求,但是相关政策在人事管理、组织制度、上岗制度方面的措施不到位、不配套,执行层面还存在着敷衍和形式主义的情况,导致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不达标。
三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于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会说、不愿说普通话的现状,没有相应监督、处罚和奖励机制,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语言文字工作法制建设还存在一定的短板。
二、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结合新形势,深入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法制建设。《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加快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目前,国家语委发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针对面对社会语言文字应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等提出了修改方案。明确规定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具体表述为“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包括办公、会议、宣传、调研,以及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面向公众讲话、接受媒体采访等,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同时首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此外,《草案》中另外明确:“公务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培训内容,将普通话达标作为新录用公务员的入职资格”。上述新政策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提升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待修订后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颁布后,我省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让公务员说普通话真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相应政策。定期组织召开全省语言文字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形成行业共识,包括就公务员、教师、新闻媒体工作者等相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要求形成统一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学化的与“推普”相结合的组织和人事管理制度,从而全面提高我省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应用能力。
(三)融入文明创建,将普通话应用能力纳入“文明单位”评选考核指标。《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规划》当中明确提出:“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融入行业管理、城乡管理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省直机关工委在《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指导性操作细则(2021年度)》考评内容中,明确要求省直机关各层级文明单位要“加强单位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培育文明新风,坚定文化自信。考评结果作为文明单位评选复查、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并以此为抓手,以点带面,以上率下,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
(四)结合行业实际,探索形式多样的培训测试模式。一是按分级分类的原则组织党政机关人员进行普通话的培训与测试,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挥教育、文旅、广电等部门的示范作用。二是要将普通话培训纳入公务员业务培训体系,由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牵头开展培训,将普通话能力作为公务员晋升、交流的必要条件。三是针对公务员日常事务较多的特点,采取传统的课程教学和网络微课相结合的方式,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开发相应课程,便于随时学习。四是建立继续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再培训、再考核,杜绝“回生”现象。
(五)加强社会宣传,搭建展示语言才华的平台。在开展“推
普周”系列活动的基础上,联合宣传和组织部门,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举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识竞赛、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演讲比赛等与推普工作相关的社会活动,向社会传递普通话的内涵和价值意义。
(六)完善监督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运行体制。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执法监督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对公务员用语用字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曝光,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规范使用普通话的自觉意识。
感谢您对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语委办)
联系电话:0731-8220754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