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9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22〕133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89号建议的答复
张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县域特殊教育学校投入的建议 》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县域特殊教育学校的资金投入
我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发展,省财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健全贫困学生精准资助政策。我省建立健全了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学段,多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明确将残疾学生优先纳入资助范围,并执行最高档次的资助,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学习用品费、补助交通费的“三免三补”政策,保障残疾学生的入学需求。
二是支持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十三五”期间,安排特殊教育资金约1亿元,支持市县用于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设施设备和“医教结合”区域试验等项目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从2020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特殊教育资金2800万元,支持30万人口以上县市至少建有一所特教学校,满足孤残智障儿童入学需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7%。
三是提高特教学校保障水平。近年来,我省建立健全了各学段生均拨款制度,并对特殊教育学校给予了倾斜政策,有力保障了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运转。如:我省规定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相当于普通小学的10倍;学前、高中阶段、高等特殊教育学生教育经费按不低于当地同层次普通学生生均拨款的3倍标准进行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支持力度,足额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特教学校正常运转。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扩充特殊教育资源总量,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支持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办好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二、关于加强特校的师资队伍建设
我省在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中就明确了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配备标准。核定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教职工编制。招收智障、自闭症、脑瘫学生和多重残疾学生的学校师生比按1:2,招收听障、视障学生及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的学校师生比按1:3.5,开展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中小学和送教上门学校师生比按1:5标准配备专业教师,按照专业教师的25%配备教辅人员,由各地在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总额内调剂落实。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上述类别参照执行。
我省已初步建立了以本地培养和公费定向为特色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体系。一是通过本省高校为本地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特教师资。目前我省有2所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高等学校,其中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培养专科层次的特教教师;湖南师范大学主要培养本科层次的特教教师。二是启动了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为我省县以下乡村特殊教育班、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定点的中小学校,以及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培养专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2021年,全省共申报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32个,已全部予以安排,百分之百满足各县市区的申报需求。
不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我厅高度重视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2021年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国家级示范培训;在岳阳县特校举办了全省培智课程改革研讨会;在长沙特校举办了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在长沙职院举办了全省特教专干和教研员培训班。2022年在国培和省培计划中,为每个市州设置一个特殊教育培训班,对特殊教育教师开展全员培训。
三、关于规范送教上门工作
当前由于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师资力量等因素影响,我省送教上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送教频率过低、质量不高。为提高送教上门水平,2016年我厅印发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送教方式、送教内容和要求,细化了送教上门实施流程,提出了服务保障要求。2019年12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对送教上门工作的方式、内容、频次等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当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准备明确:“以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点校为主体,开展好送教上门服务,保障不能入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逐步降低已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中的送教上门学生占比,到2025年控制在10%以内;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上门工作质量”。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指导各地不断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水平。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71507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