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4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22〕121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224号建议的答复
梁石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小学适度撤并改用校车接送既解决小班额问题又节省教育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较差、师资水平不高、资源闲置较多的情况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2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号),2021年6月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学习推广新田经验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的通知》(湘教小组通〔2021〕4号)。为落实通知要求,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落实落地,2021年7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21〕198号),指导各地研究制定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方案并稳妥推进实施。要求各地根据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及变化趋势,统筹县域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科学设置乡村小规模学校。学校设置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不搞行政命令,不下停办指标,实行一校一策,宜停就停、宜并就并、宜留就留,坚决反对“一刀切”。2021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已制定了工作方案,全省5年内拟停办乡村小规模学校2800余所,拟提质改造学校3100余所。2020-2021年,省级安排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资金2.26亿元。另外,省财政统筹资金22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等。
为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能够落实落地,省政府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将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在工作中,我们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等方式,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良好义务教育。我省每年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奖补资金1亿元,支持市县用于校车购置补贴、运营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乘车补贴、校车安全管理补贴及校车承运人保险购置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建立翔实完备、动态管理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健全优先保障、精准帮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的管理。将群众满意作为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的最高标准,对群众不满意的方案要修改、暂停或取消。要将拟停办学校作为工作重点,细致认真对待群众反馈,对拟停办的学校要做到“群众不愿意不停办、工作不到位不停办、保障不落实不停办”。坚决防止因为优化提质工作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负面舆情事件。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对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同时,我厅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主体单位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71507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