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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2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2-05-11 10:51 【字体:











湘教复字〔2022118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0282号建议的答复

吴小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

我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要求,启动实施了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市县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建立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办园经费。


       一是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园,全力落实2020-2021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省财政两年筹措公办幼儿园建设补助资金16.8亿元,重点推进空白乡镇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上学需求。截至2021年,全省累计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52万个,公办园学位占比提高至53.7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8.62%,超额提前完成国省目标任务。为支持扩大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资源,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目标,2019年起,我省建立了省与市县共担、公办和民办普惠园全覆盖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核定现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2021年全省共投入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0亿元,其中省级安排6.1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作用,有力推动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二是健全贫困学生精准资助体系。我省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2020年,提请省政府出台了《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将学生资助纳入了改革范围,建立健全了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学段、多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纳入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次的资助。2021年,中央及省级投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资金约2.3亿元,重点关注孤残智障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外出务工随迁儿童等特殊群体,为约23万困难幼儿提供补助。2020-2021年,省级连续两年安排特殊教育资金2800万元,支持各地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满足孤残智障儿童入学需求。

三是完善乡村幼师补充机制。支持将幼师纳入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范围,重点依托省属师范院校以及新升格的幼师高专学校,为农村公办园、县以下普惠园免费定向培养合格幼师。2021年,省财政安排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资金2.62亿元,继续支持新增招生1万名,为农村地区增加优质师资来源。每年安排资金1.3亿元,将乡村普惠园幼师纳入教师国培计划范围,通过专业化的培训,逐步实现全员获得幼师从教资格。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足额落实学前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我厅将会同你厅继续向中央争取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此外,还将鼓励和引导市县积极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将建设、移交、收回的小区配套园尽可能改办为公办园,加快推进我省学前教育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有效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

近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为规范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均明确国家要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进一步明确要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2012年前,我省各市州根据学前教育的工作需要和当地财力情况,酌情核定了当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部分编制,但由于受地方财政供养能力等条件制约,现公办幼儿园仍存在教职工编制配备不足的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精神,省委编办积极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制定并推进实施我省《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取得了积极成效2019年,在国家尚未制定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情况下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各市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编办〔2019169号),在全省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9683名事业编制下达各市州,专门用于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同时明确了分配、使用、配套保障等相关要求,以实际举措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目前,市县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进一步需求,主要由各地结合实际,在本级现有编制总量内,通过周转使用、改革调剂等方法统筹考虑

对于提案中提出的教职工编制缺口大、重新制定公办幼儿园编制配备标准及动态调整机制等问题和建议,省委编办将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向中央编办反映,争取国家尽早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立足我省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多渠道、多形式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相关举措,努力突破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下一步,我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指导市州和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立足本地事业编制总量,研究盘活现有编制资源的办法,合理利用节余编制,为学前教育发展急需提供更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幼教队伍建设力度

1.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一是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待遇。我厅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和教育、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主要有: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署,确保及时按标准兑现幼儿园教师基本工资在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基础上提高10%的政策;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于属于公益二类的幼儿园实行倾斜;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教龄津贴。四是实行基层教育人才津贴,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将公办园在编教师纳入该项津贴发放范围。二是明确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待遇。目前我省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主要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通过市场化招聘,由受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薪酬标准(遵循最低工资标准等有关规定)等相关条款,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即视为合法合规。三是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幼儿园的用工指导服务,严格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其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薪酬制度,按照企业工资宏观调整政策,适时调整薪酬水平。

2.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一是加强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2019-2021年我省公费定向培养共招收幼儿园教师2644人。其中,2019年录取893人;2020年录取890人;2021年录取861人。2022年,全省共申报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663人,我们拟全部安排,不作核减,百分之百满足县市区的申报需求。二是大力支持相关学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支持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0余所高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通过扩大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培养规模,增加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的供给。三是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办好学前教育专业,向社会输送幼儿教育人才,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院校达到11所,高职高专院校有16所,中职学校有12所,幼儿教育专业在校学生达到45000人左右。

3.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加大国培、省培计划实施力度,2021年统筹使用国培、省培专项资金1000万以上,帮助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园长近4000人次。截至2021年,全省幼儿园专任教师已达13.02万人,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84.19%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进一步加大幼教队伍建设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在全省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中继续安排幼儿园教师招生计划,根据县市区申报情况,适时加大培养力度,年培养公费定向幼儿园教师900人左右。指导中职、高校加强幼儿教育专业学生培养,每年持续向社会输送优秀的幼教专业毕业生1.2万人以上。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幼儿园教师、园长的培训。在国培、省培计划中持续设置幼儿教师培训专项,2022年计划设置专项74个,预计使用专项资金1646万元,培训骨干教师园长8000人,助力幼儿教育人才能力提升。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2511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

联系电话:07318471507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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