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2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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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复字〔2022〕116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928号建议的答复
敖治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小规模学校科学布局调整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现答复如下:
关于制订小规模学校撤并方案。为切实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21年6月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学习推广新田经验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的通知》(湘教小组通〔2021〕4号)。为落实《通知》要求,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落实落地,2021年7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21〕198号),指导各地研究制定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方案并稳妥推进实施。要求各地根据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及变化趋势,统筹县域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科学设置乡村小规模学校。学校设置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不搞行政命令,不下停办指标,实行一校一策,宜停就停、宜并就并、宜留就留,坚决反对“一刀切”。2021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已制定了工作方案,全省5年内拟停办乡村小规模学校2800余所,拟提质改造学校3100余所。
关于压实当地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制定、调整义务教育学校设置规划是县级人民政府责任,我省要求各地制定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方案须经当地政府同意或以当地政府名义印发,各地的工作方案均按照要求经过了当地政府同意。为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202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专门进行了明确,将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学校建设;省级教育督导部门适时开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专项督导;将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将县域乡村小规模学校纳入督导评估范围。2021年、2022年已连续两年将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
关于建立公平合理的保障机制。为解决学校、家长、学生的后顾之忧,我们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证优化提质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保障经费投入。严格按规定拨付乡村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监督指导乡镇中心学校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挪用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其他专项资金。各地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财政投入不因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而减少,结构调整后的资金用于质量提升和奖补。二是加强办学条件建设。要将乡村小规模学校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要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对校舍、运动场、教学设施及安防设施进行改造提质;保障音体美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图书、安防设施等按标准配备到位,满足教学和安全防范需要;支持食堂、饮用水设施、浴室、厕所等维修改造与建设,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完善通往乡村小规模学校的道路和安全设施,根据需要开通校车服务,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师生安全。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部接入互联网,配备网络教学的设施设备,使每所乡村小规模学校都具有开展网络教学的条件。建设好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优质网上教育资源,免费为乡村小规模学校服务。开展农村网络联校建设,为乡村小规模学校提供同步优质教学资源。四是做好保障。各地可通过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等方式,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良好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建立翔实完备、动态管理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健全优先保障、精准帮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的管理。要将群众满意作为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的最高标准,对群众不满意的方案要修改、暂停或取消。要将拟停办学校作为工作重点,细致认真对待群众反馈,对拟停办的学校要做到“群众不愿意不停办、工作不到位不停办、保障不落实不停办”。坚决防止因为优化提质工作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负面舆情事件。
关于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正如建议中所讲“撤并是手段,质量是目的”,开展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教育质量,让农村孩子也能享受优质的教育。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支持开展“校联体”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联合校运行机制。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统一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教师管理。推进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统筹排课、教师集体教研备课。二是深化教学改革。通过教师走教、送教、网络教学等方式,保障所有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 采用更加灵活的教育教学方式,突出因材施教,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育人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开发校本课程,充分利用乡村资源开展劳动实践教育。组织开发适合乡村小规模学校使用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培育、推广一批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优秀典型案例,探索适合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育教学方法。三是建立帮扶机制。支持城镇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结对帮扶,鼓励优质学校与乡村小规模学校集团化办学。每一所乡村小规模学校都要有一所相对优质的城镇学校或完全小学结对帮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四加强教师教研。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实行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小规模学校制度,积极开展联片教研活动。组织中心学校教师到乡村小规模学校开展送教研上门,送优质课上门等服务。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鼓励城区、中心学校教师与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开展“一对一”传帮带,为提供传帮带服务的城区和中心学校教师计算工作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稳步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1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71507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