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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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复字〔2022〕100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126号建议的答复
王海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鹤城区教育投入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克服经济形势持续下行,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等困难,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达到1424亿元,较2016年增加397亿元,年均增长7.7%。2021年财政教育支出占比达到16.62%,是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特别是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的现实,我省教育资金项目持续向贫困地区倾斜,自2017年起每年安排贫困县转移支付资金比例较其学生人数占全省学生人数的比例均高出20个百分点以上,确保农村和贫困地区孩子有学上、好上学、上好学。
对于你提出的关于将鹤城区分类分档比例调整为省直管县第三档的问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号)已对分类档次和分担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对鹤城区等纳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县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3个城市区执行非省直管县类三档的分类标准。各县市区分类档次和分担比例是通过反复研究测算拟定的,充分考虑了各市县经济发展水平、省与市县原有分担办法、改革方向、省与市县财政承受能力及区域属性等多种因素,充分体现了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商省财政厅,后续我省将根据各地财力情况适时对分类分档分担比例等进行调整。
关于加大对鹤城区学前教育的建设投入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公办园建设,省政府2020-2021连续两年将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省财政共筹措公办幼儿园建设补助资金16.8亿元,重点推进空白乡镇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上学需求。资金分配主要按照各县市区任务内新建、治理回收、改扩建或盘活等方式分类分档给予奖补支持。根据鹤城区任务数,省财政两年共安排补助资金2447万元,另安排存量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建设资金691万元。另外,2019年起,我省建立了省与市县共担、公办和民办普惠全覆盖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核定现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2021年省财政安排鹤城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补助资金593万元,用于维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支持力度,支持各地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按照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鹤城区承担学前教育建设发展的主体责任,可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用于公办园建设。同时,要用好用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等现行政策,清理收回的各类结余资金、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等可优先考虑用于公办园建设。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5月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82203206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