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625号提案的答复
湘教复字〔2022〕307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625号提案的答复
刘习明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医药专科学校建设,大力培养基层卫生人才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医药卫生人才培养,特别是大力支持基层医卫类专业技能人才招录培养工作,将其作为教育系统支持健康中国建设及巩固和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教育举措。
一、关于医药卫生专科学校建设问题。我省现有5所医卫类高职专科学校、4所医卫类本科学校,有25所学校设有医卫类专业,每年毕业的医卫类专科毕业生3.3万人、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9万人。为支持医药类专科学校建设发展,我厅在编制《湖南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草案)》时,规划将1所医药类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同时支持新设1所医药专科学校。规划(草案)已报教育部,正在等教育部审定。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现有医卫类高等学校面向农村和基层加强专业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专业医药卫生人才。
二、关于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参加医学在职学历教育问题。我厅和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基层医务人员学历和能力提升,鼓励在岗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通过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获得从事本职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于在岗的不具有高职大专学历的乡村医生,我厅支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通过高职单招的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报考高职院校,帮助乡村医生提升大专层次学历。同时,大力支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继续教育,支持相关高校积极面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等。
三、关于适当提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待遇问题。省卫生健康部门高度重视基层医卫工作人员待遇问题,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福利待遇、招聘条件等相关问题多次进行研究,与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出台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录的政策规定。该文件指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可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关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录培养问题。为缓解基层医卫人才不足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厅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实施了本、专科层次农村基层医卫人才定向招录培养。2010年起实施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纳入高考统一录取,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列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由省属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等高校负责培养,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免费培养临床医学(全科方向)和中医学专业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012年至2021年10年间,全省共录取了3418名免费本科医学生,超过1000余名毕业生已经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8年,我厅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及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8〕2号),启动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专层次本土化人才培养计划,面向我省51个原贫困县每年招录大专学历免费医学生1000名。2018年至2021年,共招生3936人。参照免费本科医学生招录模式,将本土化医疗机构人才招录纳入高考录取,列入专科提前批次,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录取。学生毕业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7年。
此外,有关市州开展基层医卫特岗人才培养,我厅也积极支持配合。2018年至2021年,先后支持湘潭、永州、岳阳、株洲等市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本土化培养,共录取了1526人。
上述举措有效缓解了农村及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现状,对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起到积极作用。对于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厅将与省卫生健康委进一步研究,根据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强统筹,提高高校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规模和质量,为支持建设健康中国、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5日
联系单位:省教育厅学生处陈衡联系电话:0731—84714915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邮政编码:41000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