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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82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2-06-17 10:50 【字体:


湘教复字〔2022269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0282号提案的答复

李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有关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目标,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补充、待遇保障等工作,着力构建一支师德师风好、综合素质佳、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

一是加大编制保障力度,规范编制管理。第一,统一城乡编制标准。20177月印发了《关于做好统一全省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718号),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同时明确编制配备向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对在校学生数在100人以下的村小和教学点,统一按照教职工与班级比为1.7:1的标准单独核定基本编制,充分考虑农村寄宿制学校、课程改革、全面二孩政策等因素,在核定基本编制的基础上把附加编制由3%提高到5%。第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近年来,我省公办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数量总体增长较快,但市州、县市区之间并不平衡。其中长沙市等人口流入地区学生大量增加,同时也有一些县市区学生数量反而下降。为此,我省深入研究并不断完善了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各地公办学校在校学生数量和小规模学校班级数量变化情况,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两年一调”甚至“一年一调”,2017年、2019年、20212022年省级分别下达各市州教职工编制总量54.28万、54.33万、54.87万和55.1万,有效满足了各地需求。同时要求各市州及时做好所属县市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动态调整工作。第三,挖潜创新提升效益。督促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文件,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水平。印发《关于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2116号),部署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有编不补、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结合省委巡视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问题的整改。第四,深入探索研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我省编制、教育部门多次联合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调研,探索加强编制保障和管理的对策建议。重点围绕高考综合改革、“县管校聘”、化解大班额、“芙蓉学校”建设、公办幼儿园建设等,积极探索相关机构编制的创新做法,在全省基础教育现场会上交流推介,相关经验得到中央编办、教育部高度评价,总结梳理的《走出编制资源保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一一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使用工作调研报告》以送阅件呈省委并报中央相关部委。

二是以公费师范生为主渠道,加大基础教育教师补充为持续稳定补充高素质的基础教育教师,我省早在2006年就启动了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规模自最初的1000人,扩大到目前的1.4万人左右,为我省乡村学校的基础教育输送了近4万名毕业生,还有6.4万名学生在校就读。湖南是全国规模最大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省份,2021年全省实际招收公费定向师范生14505。通过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输送的优秀毕业生,入职乡村学校后,表现出素质高、稳得住、干得好的优点。同时,我省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实施了农村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每年专门为农村地区招聘特岗教师4000人左右,2016-2021年,我省共招聘特岗教师 32160人,均集中在基础教育阶段,到乡村基础学校任教的比例达到99.8%。以公费师范生为主渠道,辅以农村特岗计划,全省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基础教育教师补充渠道,为基础教育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是持续加强三区支教和银龄计划教师选派力度,助力农村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为支持欠发达地区提升基础教育教学水平,我省自2014年以来,实施三区支教计划,选派力度逐年加强,自首批的220人增加到目前的1400人左右。2016-2021年,共选派三区支教教师7772人,有力地支持了农村地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部署,为进一步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让优秀的退休教师到欠发达地区发挥余热,2018年起我省又增加实施了银龄计划,4年来共选派优秀的退休教师1266人到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通过三区支教、银龄计划,将优质学校的教师选派到农村学校,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有效缓解了农村基础教育师资紧缺、优秀教师不足的矛盾,推动了乡村基础教育发展。

四是着力调控公费师范生招生比例,有效平衡基础教育教师性别差。中小学教师男女比例相对失衡的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许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用人学校提出,希望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政策,为当地学校补充更多的男教师。为此,结合我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规定:通过调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和教师招聘办法等方式,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的政策规定,我厅于2015年开始在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中,试点实施了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并从2018年将这一政策扩大至初中起点初中教师。同时,我省从2016年起启动实施了初中起点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截至2021年底,我省共招收培养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5105人,其中2021年招收1223人。同时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增加公费师范生对男生的吸引力度。通过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和小学男教师专项计划,所招收的公费定向师范生男生比例得到明显提高,2021年我省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男生人数为5035人,占录取总人数的34.71%,较2016年提高了23.54个百分点。

关于您提出的在中小学教师招考中,单设一定比例的男教师岗位的建议,根据人事部2006年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十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湖南省人社厅出台的《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也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性别、民族及宗教信仰方面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2019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7号)中也有明确规定,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因此各级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时不能对应聘者性别条件做出特别规定。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等八部门今年4月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继续实施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农村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等,选派更多有经验的优秀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支教,有效补充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继续通过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中的男教师专项计划,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大力优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性别结构,着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2617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处陈汉光 联系电话:073184117881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 邮政编码:41000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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