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28号提案的答复

湘教复字〔2022〕291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128号提案的答复
章洪等1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助力隔代带养 推动人口生育》收悉,经商省民政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家庭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理念,在全社会倡导良好的家庭观念;完善学前教育配套,提高保育质量;关爱留守儿童,做好“留守儿童”兜底工作。
一、加强家庭教育
1.源头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一是联合起草推动《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施行。2021年,省妇联联合省人大社会委、法工委起草推动《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施行。该条例专门规定政府及其部门、群团组织等家庭教育和关爱保护职责;规定幼儿园、中小学等学校应当建立家校协同共育机制,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校报校刊、学校网站、微信等方式,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家长应当主动配合,及时沟通学生学习、表现情况和身心状况,实施家校合作育人。省妇联运用湘女e家新媒体矩阵,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线上线下开展该条例的普法活动上万场次;省教育厅将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切实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
二是推动建立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省妇联等9家单位,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运行规则,推动省家庭教育12件民生实事的落地实施,示范引领县级以上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目前,我省14个市州、部分县市区先后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我省部门联动、上下齐抓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着重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大力推广家校共育试点经验。在衡南县开展“家校共育”试点工作,指导、推动衡南县系统构建起家校共育“12345模式”。在衡南召开现场推进会,实现“八个一”试点经验(即铺开一张大网,建好一个档案,建立一套制度,配备一个场所,开设一门课程,开展一项家访,培育一支队伍,办好一所学校)在全省推广。
2.创新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一是建好用好省网上家长学校。积极整合省教育出版社资源,创建了湖南省网上家长学校,研发上线超2600课时的家庭教育音视频课程,为家长育儿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印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通网上家长学校的通知》,将省网上家长学校课程推进全省近万所中小学、幼儿园,遍及14个市州,惠及300余万户家庭。
二是支持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省妇联每年从省级妇女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中,根据家庭教育工作需要,安排相关支出,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2021年投入50万元,支持10个省级以上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建设。2022年,省妇联投入100万支持县级以上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试点工作,投入50万持续支持省级家庭教育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动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三是成功实施了儿童早期发展社区家庭支持项目。积极争取全国妇联、联合国儿基会支持,在长沙、湘潭、常德等27个社区、村引进儿童早期发展社区家庭支持项目,打造了党政主导、妇联牵头、教育卫生等部门协同推动、社会机构和社会力量配合的“湖南模式”,让更多的儿童在家门口得到了更好的早期发展。全国妇联、联合国儿基会先后组织宜家公司、埃塞俄比亚和乌干达政府考察团等来湖南实地考察,工作经验先后在全国妇联系统大会、“儿童早期发展战略峰会”和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推广。
3.创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一是持续有效实施“父母成长计划”。省妇联依托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专家资源,发动省市百名家庭教育金牌讲师、千名家庭教育志愿者,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机关、学校、农村、社区、家庭,线上线下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1万余场,引导上百万家庭科学教子。省教育厅成立省家庭教育学会家庭教育研究分会,先后举办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家庭教育重要论述暨湖南省首届中小学家庭教育骨干教育公益研修班”、湖南省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班主任培训班,两次家庭教育培训活动线下参加1000余人,线上参与的教师及家长超过6万人,示范带动各地开展家庭教育宣讲培训。2021年11月,省妇联、省教育厅共同主办第五届新家庭教育文化节,邀请朱永新等国内知名专家,聚焦家校社协同育人等热点话题开展高峰论坛,360余万人观看受益,深受广大家长好评。
二是广泛开展寻找、宣传“最美家庭”活动。常态化、创造性地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2014年以来,共寻找出省级最美家庭746户、省级五好家庭144户,推选全国最美家庭238户、全国五好家庭95户。深入挖掘我省最美家庭感人故事,在今日女报开设专栏宣传,发动各级妇联广泛组织先进家庭典型,宣讲好家教好家风好家训,在培养时代新人和弘扬时代新风中发挥作用。
三是精心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2021年,省妇联聚力“颂百年风华 传红色基因”为主题的“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活动,发动各级妇联开展红色故事巡讲、组织红色书籍诵读、观看红色电影等亲子活动上万场次,惠及百万家庭。认真组织遴选“我讲故事给党听”优秀的音频故事,报送全国妇联,荣获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颁发的“组织工作突出奖”。
二、完善教育配套
1.缓解入园难、入园贵,不断扩充学前普惠资源。一是加强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2020、2021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纳入民生实事项目,通过新建、回收和盘活三项主要措施同步推进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两年来,共增加公办学位52万个。二是加快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自2011年开始,新建、改扩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2634所,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三是开展配套园和无证园治理。通过建立月通报制度、实地督查等方式压实地方政府治理职责,全省共完成932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313所无证幼儿园治理,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21.4万个。四是出台并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各地严格按标准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在提升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普惠园比例。
2.加强管理规范引领,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一是定标准规范办园。先后制定了《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办园标准》《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试行)》等,明确了各类幼儿园办园标准;印发了《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分类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登记工作。二是多途径提高质量。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活动,指导幼儿园规范开展教学活动;开展保育教育规范园创建活动,已认定63所幼儿园为保育教育规范幼儿园;开展“小学化”专项整治行动,对幼儿园课程内容、教育方式、教学环境进行治理;组织专家开展送教送研志愿服务,加强农村地区教研指导;制定幼小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认14个幼小衔接实验区,156所幼儿园、170所小学为幼小衔接试点园(校);开展学前教育游戏活动试点,确认12个实验区、150个试点园。三是全方位加强监管。出台了《湖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纳入督导评估。加强校车监管,督促各地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校车安全巡查暗访,强化乘车安全教育。建立校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校车进行实时监管。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幼儿园实施分级管理,将幼儿园纳入人员密集场所整治重要内容。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开展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护苗”行动。
三、关爱留守儿童
1.加强政策文件创制。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7号)、《湖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儿童之家)建设标准》、《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
2.打造关爱服务阵地。2019年6月,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和省妇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9〕11号),进一步明确村级儿童之家的服务功能和建设标准。目前,我省共建成儿童之家2.9万余个,实现了村(社区)全覆盖,省级示范儿童之家达到300个。
3.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全省1943个乡镇(街道)、2.9万个村(居)分别设立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从2019年以来,每年对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轮训一次。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实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精准化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关爱服务水平和工作实效。
4.推动开展关爱活动。一是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失学辍学、无户籍、非法遗弃、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等问题。二是利用“春节”“六一”儿童节、寒暑假期等重要节点,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各类公益活动,营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三是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全省各级已完成集中宣讲任务,目前宣讲活动已转入常态。四是召开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五是2021年5月,在全省全面启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把家庭教育法规内容持续作为宣讲重点。
5.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建立省级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业务培训,已培训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275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服务。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一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持续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行动。加强对流动儿童的调研指导,建立相关政策支持。指导村级儿童之家,统筹各种资源,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二是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继续加大对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推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鲁荷阳 联系电话:0731-84715075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邮政编码:41000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