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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2-06-24 16:18 【字体:


湘教复字〔2022315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

练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专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民政厅,现答复如下:

专门教育是实施未成年保护的重要措施,专门学校是教育矫治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有效载体。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摆在首位,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要内容,纳入全省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湖南建设统筹推进,在针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教育矫治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和支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20号文件),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和教育厅厅长担任副主任、14家相关省直单位(部门)为成员的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推动专门教育有关重点工作,研究解决专门学校规划建设、办学标准、管理体制机制、评估检查等重难点问题。同时,在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组下设重点青少年工作组,完善组织领导、议事协调等工作制度,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推动青少年群体心理健康服务以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保护等工作。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要内容,纳入市州、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摸排调研,统筹规划建设。组织开展了多轮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专题调研,并向教育部书面汇报我省专门教育情况。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等部门多次沟通联系,指导各地加强建设、完善管理、规范办学,推动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步入正轨。各地逐步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发挥专门学校在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全省建有9所专门学校(包括工读学校、问题少年矫治学校),共有教职工逾450人,学生逾2600人,整体教育矫治转化率超过85%

三是规范入学程序,开展长效跟踪。指导各地加强专门学校管理,规范入学程序,积极推动将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具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且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的未成年人等群体,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对于低龄涉罪未成年人核准追诉案件,在核准追诉前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正教育。建立长效跟踪机制,检察、教育部门对入读专门学校的未成年人,持续关注其心理、学习状况,根据具体情况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持续关注从专门学校走出的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对专门学校展开长期监督,对学校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责令整改。

四是凝聚工作合力,完善服务管理。省两办下发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任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激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将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相关工作融入省市域社会治理创新试点,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完善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制。通过各地上探索、上实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如长沙市颁布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实施方法,长沙市工读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全日制寄宿学校,经费由政府拨付,学生免学费和书籍费;岳阳从公办学校中派出一批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支教,开展全天候陪伴式管理教育;常德市工读学校在政府投入基础上,部分通过市场筹措;邵阳市工读学校学生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2/3以上在校生为公安机关送读,形成成本分担机制;益阳市青少年养成教育实验学校(沅江市东方壹号学校)办学长达十五年,生源涉及10个省份,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同志2019年到学校考察并给与高度评价。

五是加强司法救助,优化成长环境。畅通青少年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从救助条件、救助额度和救助程序上给予特殊对待,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包括涉青少年在内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急迫困难的化解。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抓手,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源头预防、发现预警、依法查处、重点整治、问责倒查流向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补齐治理短板弱项,堵塞工作漏洞。制定下发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专项督导方案,坚持集中督导、经常性督导、随机性督导和暗访相结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零懈怠,严惩背后司法腐败和保护伞,同时聚焦重点群体,把维护权益和预防犯罪相结合,注重综合运用保护、惩治、教育、预防等手段,加大挽救改造服务管理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六是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法治教育。省委政法委、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校园安防能力建设,强化涉校矛盾风险预警防范,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管理,提升联动应急处置能力,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引导,积极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培养专门学校学生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分清是非、明确基本的行为底线,纠正心理和行动偏差,让学生对法律有认知、有敬畏。着力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湖南品牌,积极举办送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消除冷漠,大力加强青少年以案释法工作,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典型案例收集汇编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提升典型法治宣传案例质量,巧妙引用有关青少年以身试法、误入歧途的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建强建好专门学校,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前,我省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暴力化、团体化、低龄化特点和逐渐增长趋势,社会危害性不断增大。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提案建议,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召开专门会议,加强统筹推动。坚决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实中央20号文件精神,稳妥有序推进专门学校建设。我厅正在筹备召开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全会,进一步理顺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指导委员会议事规则。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各地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全省专门学校布局。继续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融入平安湖南建设统筹推动,充分发挥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专项组、工作组作用,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中央20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规范专门教育办学行为,因地制宜推进专门学校建设或开设专门班级。完善政法、教育、财政、司法、发改等多部门会商机制,加强调研摸底,了解并测算各市州办学需求,强化各级经费保障。加强专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将专门学校教师培训纳入国培”“省培相关项目。继续将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方、单位,加大责任督导追究力度。报请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矫治机构依法严格管理,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教育矫治行为,防止发生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是加紧试点探索,加大经验推广。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聚焦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试点探索,总结推广长沙等地举办专门学校的经验,支持各地办好已有的专门学校。探索专门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交流机制,通过专门教育相关案例,引导普通学校拓展心理辅导方法手段,重视问题学生的心理引导和法治教育。进一步完善心理和行为偏常青少年教育矫治制度机制,激励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四是加强专门研究,提升办学水平。我厅将委托省教科院等单位开展专门教育课题研究,开展有关专门学校办学标准、入学程序、学籍管理、教育矫治课程、评估体系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提升我省教育矫治水平。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按照学生的教育程度、年龄结构、努力开齐义务教育或职业教育课程,确保学生的文化学习,同时根据专门教育的特点同步进行矫治教育。鼓励各地通过在职业院校开设专门班级、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等方式,拓展和丰富专门教育的形式、渠道,重视做好专门学校学生复学、升学、就业等工作。民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专门教育学校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对贫困家庭和特殊家庭学生落实救助政策,同时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为抓手,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氛围。

五是加强多方联动,推进法治教育。深化专门教育内涵,完善专门教育体系,加强多部门协作,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对涉罪青少年家长及出现失职行为的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强制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及失职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限法治教育,将家庭专门教育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跟踪帮扶相结合,督促家庭和监护人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中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构建家、校、社会、司法为一体的教育帮扶体系,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出阴霾、重获新生。着眼于专门学校实际及具体需求,聚焦法治校园建设工作重点,建立订单式、系统化精准普法模式,整合资源优势,围绕校园欺凌、网络安全、毒品犯罪、性侵教育、假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等校园安全领域多发问题集思广益,系统梳理常见案件类型、相关法律解读等内容,设计法治教育特色课程,在全省开展巡回普法,并积极组织体验式法治教育,如参观庭审、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等,增强学生规则意识、法治观念,使专门学校法治教育同步化和系统化,将专门法治教育真正融入学校教育和校园生活,实现普法宣传一体化覆盖。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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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184722964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 邮政编码:41000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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