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1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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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复字〔2021〕249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215号提案的答复
汤素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公布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当前实际,目前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以下简称“艺考”)只公布总分数,不公布分科目分数。原因如下:一是不能公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考生情况等考试信息以及未经授权公布的其他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评卷工作中产生的所有涉及考生答卷、评卷情况、考试成绩等考试信息,只能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各分科目考试(如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原始分数属于考试评卷工作产生的过程信息。因此,艺考各分科目考试原始分数不能对外公布。二是无需公布。按照教育部关于艺考招生政策规定,艺术类别专业录取时只采用专业总成绩,不使用分科目考试成绩。三是公布反而滋生隐患。一直以来,不少艺考类培训机构为吸引眼球,大肆炮制“联考第一”“编导第一”等言论来混淆视听、争抢生源,如果公布各科目考试原始分数,反而会被不良培训机构利用,加剧炒作艺考升学率或艺考“单科”状元等话题,助长培训机构“刷题”“押题”等不良风气,既违背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总体要求,也会扰乱考试招生秩序,影响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联系电话:0731-8473667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