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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625号提案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1-05-26 16:56 【字体:





湘教复字〔2021211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0625号提案的答复

田小雨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湘西地区芙蓉学校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芙蓉学校配套资金有关问题

       芙蓉学校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统筹实施的重大教育民生工程、希望工程,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加快推进100所芙蓉学校项目建设,省级财政切实加大了项目建设经费补助力度,为芙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全省100所芙蓉学校省级财政计划投入建设补助资金23.4亿元,按照每所3000万元、2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四个等级分类奖补。其中湘西州12所芙蓉学校,省级财政计划安排补助资金3.1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按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拨付2.7亿元,各校剩余资金将在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二是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奖励资金。省财政计划新增安排资金1.58亿元,对办学规模在36个班以下(包括36个班)验收通过,且经评估获奖的项目学校报省政府批准后,新建项目按照一档、二档、三档区县分别给予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奖励,改扩建项目按分档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三是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源。引导各地将芙蓉学校建设与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结合起来,集约资源,形成合力,高质量推进芙蓉学校项目建设。

下一阶段,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一方面督促各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芙蓉学校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压减非重点支出,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支持结构,足额安排、及时拨付芙蓉学校项目建设经费;另一方面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情况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同时,我们也将指导湘西州根据人口分布、城镇化进程、乡村振兴等因素,科学规划县域学校布局,区分轻重缓急,将义务教育学位建设、芙蓉学校建设、两类学校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控债务风险。

二、关于加大协调督促力度,推动建设进度有关问题

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启动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相关省直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加强项目调度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省芙蓉学校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有48所芙蓉学校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余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抓紧进行装饰装修和设备购置,预计将在71日前建成、9月日开学时投入使用。为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调度,省委省政府将芙蓉学校建设分别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住建等相关省直部门,定期选派专家组深入各项目学校进行现场调研,督促建设进度,加强项目指导,根据调度情况及时下发项目建设进展通报。

今年4月底到5月初,根据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省教育厅会同相关省直部门派出七个督查组,深入相关项目学校督查。根据督查和调度的建设进展情况,全省有3个市州的7所芙蓉学校建设进度较慢,其中湘西州目前仍在建的5所芙蓉学校项目中,有3个项目主体工程尚未完成,总体建设进展未达预期目标。为督促各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于5月中旬分别向株洲市、邵阳市和湘西州人民政府发函督办。省教育厅专门下发了《关于高质量完成芙蓉学校建设任务的通知》(湘教通〔2021116号),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芙蓉学校项目建设的最新指示,夯实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建设进度要求,严格安全质量监管。下一阶段,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建设进度督查通报,严格组织评估验收,督促各地严格把好工程造价关、竣工验收关和环保检测关,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三、关于教师编制有关问题

20176月,省委编办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统一全省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718号),其中对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村小和教学点教职工编制配备以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实行动态调整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根据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要求,专门明确各市州充分挖掘编制潜力,建立科学有效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优先保障大班额化解、芙蓉学校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师资需求,编制配备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倾斜。

2019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明确提出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整力度,原则上以省为单位每2-3年调整一次,市、县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可随时调整。我省已分别于2017年、2019年、2021年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和动态调整,并指导市县及时做好各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动态调整工作。

你提出的建议省级部门出台政策,灵活处理因学生流动、学校撤并等原因造成的教师编制数量变化,对教师编制实行按年、按实核编的建议,省委编办已在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及动态调整工作中重点考虑并予以支持保障,从今年开始,每年动态调整一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编制标准、结合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编制配置,提高使用效益。下一步,省委编办将继续加强对市县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需要,指导市县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和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严格规范编制使用,更好地服务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

感谢你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1526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8871932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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