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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35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1-06-02 16:49 【字体:




湘教复字〔2021〕215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0635号建议的答复

龙建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研学实践活动的执行与监管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和省监察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省就研学旅行教育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要求,由省教育与发改、财政、旅游、交通、文化、公安、食品药品监管、保险监督、共青团和铁路等部门联合成立“湖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全面指导协调推进我省研学旅行工作。

二是出台实施意见。2017年12月我厅联合发改、财政、旅游、公安、交通、保险等11个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目标、原则、任务和组织保障。对研学旅行纳入教学计划,加强课程、基地、队伍建设,规范组织实施、经费筹措、安全责任、督查评价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加强顶层设计。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纳入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改革规划,统筹推动要素优化、空间布局、项目建设和市场治理。明确研学旅行作为一种全要素、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新业态,要以研学者为对象,依托文化旅游吸引物,开展集研究性学习、实践性教育、文化性体验为一体的旅游活动。

四是完善标准体系。我省已制定了《研学旅游基地评价规范》《研学旅行导游服务规范》《青少年研学旅行满意度评估规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旅行社服务规范》《研学产品设计与评价规范》等地方标准。《红色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研学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等标准正在制定中。同时,依托湖南文旅智库,汇聚了一批研学旅游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专家人才队伍,开展政策解读、专业培训,开设了研学专题专栏。

五是实施跟踪监管。省文化和旅游厅每年组织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规范市场行为,通过旅游监管信息化平台,对研学行程和消费项目实时进行跟踪管理,推出诚信榜、曝光台、游客评价等栏目,建立经营服务不良信息(黑名单)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惩戒方式,形成倒逼机制。

六是建设一批基地。我厅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我省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了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已有国家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7个、国家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1个、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76个。

各地组织实施研学旅行活动时,教育、文旅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文件,对研学旅行的承办招标、研学经费、研学安全、课程设计、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主要环节均有具体操作细则,保证研学旅行安全有序有质开展。但是,从近年来开展研学旅行教育情况看,这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确如您在建议中所述,在推进过程中还有不少现实问题需要解决,个别混乱之处亟待规范。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的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把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实抓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努力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联合教育等职能部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继续推动研学旅游发展的研究,加强研学旅游标准的研制修订和宣贯工作,举办研学旅游培训班,继续制订研学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推动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推出一批研学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组建研学旅游专家委员会,筹建研学旅游联合会,通过行业协会对推动研学旅游诚信经营的企业和行业形象进行正能量的宣传和引导。

二是规范收费管理。因研学旅行收费不属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各级发改部门无权擅自制定研学旅行收费文件,由学校直接向家长收取研学旅行费用缺乏依据,省发改委建议解决研学旅行费用要坚持自愿原则,建立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互相监督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尽量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您的建议,我厅将积极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将研学实践收费纳入中小学校代收费项目,并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基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教育项目,促进研学旅行发展。

三是加强研学课程、基地建设。我厅将通过系统规划和资源整合,着力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进一步推动建立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体系,提升研学旅行的教育价值。运用新建、改建、扩建、利用等多种模式,积极争取多方政策支持,通过政府财政、公益基金、集体合作、社会资本等经费渠道,整体推进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建设,沿着湖南境内高铁线,布局重点、区域、局部三种营地,形成研学基地网络。积极推动研学旅行与工业体验活动融合发展,强化部门协作,联合工信等部门,依托工业企业等社会资源,拓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范围和内容,探索将“工业体验示范基地”创建纳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共同促进中小学生能力提高和技能人才培养。

四是加强研学旅行管理。我厅将适时建立研学旅行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研学旅行信息化管理。将研学旅行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将学生参与研学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动研学旅行取得实质性成效。建立研学旅行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研学旅行安全事故。

五是进一步规范组织实施,加大执行与监管力度。要求各地研学旅行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开展。要规范组织,全程公开、透明、可监督,不得发生任何损害学生利益行为,不得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针对我省开展研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与相关业务部门跟踪监督,重点督查以下事项:是否制定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是否全程公开、透明、可监督,保证学生利益,保证家长选择权和知情权;参与的企业或机构是否达到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是否与被选中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等等。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722964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3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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