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6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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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复字〔2021〕176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961号建议的答复
周慧萍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教师培养和培训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的建议。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省举办师范类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共38所,其中本科院校19所,专科院校19所。共设置53个师范类专业,其中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15个。全省师范生本专科在校生为12.82万人,占相关学校在校生的22.86%。其中,培养高中教师的有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等高校,培养初中教师的有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邵阳学院、怀化学院等高校,培养小学教师的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城市学院等本科高校以及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专科院校。
近年来,为提升师范院校专业建设和办学水平,我省结合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在师范院校经费投入、师范类专业认证、师范专业新增设置等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如在师范类专业经费投入方面。2014年,在高校整体生均拨款水平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经充分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我省修订出台了省属高校经常性财政拨款方案,对师范类专业按1.2的系数折算拨款学生数,与以往的拨款模式相比大大增加了对师范类高校的拨款水平。2019年10-11月,我厅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对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5个师范类专业开展第二级试点认证工作。2020年,我厅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启动了省属高校23个师范类专业的认证工作,通过开展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师范类专业建设水平。同时,我们积极鼓励和支持有关高校开设师范类专业。2019年以来,先后支持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8所高校开设师范类专业。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建立与师范专业认证结果挂钩的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结果,分类提高经常性拨款中师范类专业学科折合系数,以进一步激励引导师范院校扩大师范生招生力度。同时,指导师范生培养高校努力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高校积极与当地政府、中小学校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联合培养师范生的有效机制,更好地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为我省农村中小学校输送更多优秀师资。
二、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近来年,为提高教师待遇,我厅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将中小学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在同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并随着基本工资的增加形成正常调整机制。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标加大了对义务教育教师的倾斜力度,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增加300元的基础上,将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的月人均增资额确定为348元。二是确保绩效工资兑现。近年来,中央和省财政每年固定安排12.77亿元,支持市县为义务教育教师兑现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列入了对市县转移支付基数。三是落实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国家对纳入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目前的津贴标准为一类区月人均210元、二类区月人均350元(我省涉及一类区和二类区),并建立了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所需经费国家按标准进行补助。2015年起国家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我省对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每月200元-500元不等。对少部分条件特别艰苦的边远乡镇,可在标准基础上提高100元。四是实施乡村教师人才津贴。2016年起我省对所有贫困县实施了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根据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县城关镇)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教育人才津贴。2019年,再次扩面到非贫困县,对非贫困县按照行政村(含自然村)所在地每人每月300元、乡镇政府所在地每人每月150元进行补助,2020年全省投入补助资金9.2亿元,省财政安排资金6.75亿元,为约26.8万乡村教师发放了人才津贴。五是提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2020年,提高了包括教师在内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确保高于县直同职级人员的一定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上述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教师待遇落实的督查督导,确保教师待遇得到保障和落实。
三、关于加大培养本土化教师的建议。为解决我省乡村学校教师补充困难的问题,200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经过十余年创新和发展,我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类型已覆盖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类型,建立了各类型、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培养全覆盖的乡村教师培养补充体系。我省“按需设编,定向招生”“综合遴选,协议录取”“定向就业,定期服务”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补充机制,深受广大学生、家长和基层教育行政部门的好评,也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
近来年,我省通过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基地学校,提高培养基地学校的培养能力等多方面努力,全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规模得到大幅度提升。截至2020年底,我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达34 所,其中2020年招收各类乡村公费定向师范生14447人,较2016年增加 7873人,增长120%。其中,嘉禾县录取公费定向师范生205 人,在2019年基础上增加65人,提高46.43 %。2021年,我省拟下达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48万人,在2020年基础上再增加计划3000余人。与此同时,为加强乡村教师补充工作,我们还认真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区”支教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为乡村学校输送了一大批合格师资。2020年,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5409人,选派“三区”支教教师1360人,招聘银龄讲学教师349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省乡村教师培养补充的实际需要,积极争取教育经费投入,引导和鼓励师范院校参与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费师范生的培养质量,同时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招聘、“三区”支教等工作,努力为乡村中小学校输送优质师资。
四、关于加大教师培训投入的建议。我省历来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十三五”期间,我省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共投入培训专项资金约7.3亿元,以乡村教师校园长为重点,通过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等方式,对乡村教师进行轮训,提高素质水平。2021年,我省“国培计划”“省培计划”设置了农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自主选学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等6大类项目,全年计划培训中小学教师校园长8万人次左右。我们将按照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国家乡村重点帮扶县教师能力整体提升,将欠发达地区及其乡村教师校园长深度培训作为“国培计划”实施的重点,以项目县为载体,培养一批服务乡村地区的培训者和骨干乡村教师校园长,辐射带动省、市、县、校级教师培训,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
五、关于加大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的建议。近年来我省每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约4400万元,支持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支持企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统筹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高职院校培育专业群带头人、产教融合领军人才、产业教授(导师)、技能大师。“十三五”期间,我省扎实统筹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实施研究,稳步推进,较好的完成了计划任务。五年来,我省共计培训职业院校教师28164人,其中,国家级培训完成20230人(培训19193人,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1037个)。省级培训职业院校教师8971人。国家级培训中,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人数13089人,占总培训人数的68.2%。省级培训中,文化基础课骨干教师(含德育、语文、英语、数学、国家安全教育等)培训人数3582人,占总人数的40%。国家和省两级培训互为补充,基本涵盖了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和业务管理人员的所有类型,包括专业教师、文化基础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等。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激励引导师范院校扩大师范生招生力度,支持适度扩大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规模,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用好现行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政策手段,鼓励市县真正建立起越往基层、待遇越高的保障机制,引导优质教师资源下沉,促进城乡优质均衡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71502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