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99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21〕163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99号建议的答复
杨红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湘南学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改委,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并于近日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根据该实施方案精神,“十四五”期间国家将支持一批优质医学院校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我省将加强汇报衔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作布置,组织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教育领域专项的申报。目前,湘南学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教育实践基地项目还处于落实项目选址和用地条件阶段,尚不具备项目立项报批条件。
近期,我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下发我省高等学校“十四五”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文件,组织各省属高校按照学校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论证、学校完善和专家确认通过的程序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我们将指导学校根据实际办学需要,对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标准和建筑面积标准,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优化校园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坚持内涵发展。同时,我们将按照项目法或因素法统筹安排“十四五”基建资金,支持省属高校的建设和发展。当前,我们正指导该校认真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积极与当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沟通对接,严格履行用地报批程序,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尽快落实用地条件后按程序报批。我厅将配合省发改委统筹考虑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申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
感谢你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4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88719326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