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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948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5-15 12:00 【字体:

 

湘教复字〔2019162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1948号建议的答复

周凌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评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经商省人社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偏低的问题

我省中小学校现行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是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学校的中级、高级岗位基本都已按照最高结构比例进行设置。同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关于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的要求,我们对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适当调整,中级增加 5 个百分点,高级增加 3 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 20 年和 30 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

二、关于中小学校中高级职称很难出现空岗的问题

目前我省中小学校中高级空岗偏少的情况多数出现在城区,而农村中小学校中高级空岗普遍偏多。按照国家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促进城乡教师的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跨校评聘实施办法》,建立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机制。县市区可根据编制和岗位情况确定公布跨校评聘的岗位名称、职数、聘任条件,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就改革情况看,此项政策效果不明显,目前仅有常德、益阳两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工作,且涉及教师较少。青年教师宁愿排队等候,也不愿意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增加了晋升职称的难度。

因此,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是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 加强县管校聘试点,实行带岗流动,使教师从学校人变成教育系统人。通过县管校聘,优化师资配置,激发教师活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这样,可以使城区、农村的教师中高级岗位实现均衡。201955,教育部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集中调研,教师工作司负责同志及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等12个省(市)教育厅(教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教育部门负责同志、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相关专家参加调研。会上,教育部教师司长表示,继续在全国推进县管校聘试点工作,202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该项工作。

三、关于教龄满一定年限不受单位结构比例申报中高级职称的问题

国家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改革的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又重申: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因此,按照国家要求,目前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还是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全省自2016年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至今已3年,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些需要向国家人社部请示汇报,有些需要结合实际加以研究解决。按照工作安排,今年拟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修订,我们将认真考虑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加强调研,使出台的方案更有针对性、更加科学,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发展。

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9510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人:王俊良

联系电话:07318471502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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